《芜湖市小额工程管理办法》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2-07-12 10:2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问:什么是小额工程?

答:小额工程是指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预算在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施工项目、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问: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以何种方式进行管理?

答:(1)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局等部门建立小额工程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小额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2)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市小额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及变更签证审批等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检查。

 

问:针对小额工程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监督管理单位如何切实履行自身主体责任?

答:在小额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小额工程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手段,保证小额工程建设合法依规实施。

(1)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工作,对资金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审计部门负责对审计范围内的工程结(决)算实施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4)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对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5)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对施工、监理等单位履约中存在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问:如何确定小额工程的承接单位?

答:(1)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施工项目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依法确定。(2)60万元以下(不含60万元)的施工项目及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也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网上服务超市中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如有资质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问:在小额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工程单位应如何履行职责?

答:为保证小额工程项目建设品质,从项目立项到施工,各工程单位应严格把控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履约,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成立监理工作机构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对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得和施工单位串通,降低施工和监理标准。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小额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问:针对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置?

答: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若施工单位违反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解除施工合同,涉及行政处罚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施工单位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2)施工单位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方式降低质量标准的;

(3)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4)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人群体性上访的;

(5)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

(6)施工单位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中明确的职责与义务的。

 

问:针对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置?

答: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施工、监理单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施工、监理单位发生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由招投标监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予以联合惩戒:对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记录不良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对施工、监理单位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