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非煤矿山企业专职技术人员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五职矿长”的专业、学历和数量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时间:2022-03-21 08:58

目前我国约有非煤矿山企业4万个,非煤矿山3.7万余座,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约2.9万座、尾矿库约0.67万座。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占金属非金属矿山总量的86.4%,四、五等尾矿库数量占尾矿库总量的87.4%,“多、小、散”的特点十分明显。

这些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四、五等尾矿库往往缺乏矿山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的甚至连一个技术人员也没有。

非煤矿山是高风险行业,去年发生事故265起、死亡325人,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风险最高、事故最多,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问题是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

所以,《指导意见》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备。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按照独立生产系统配备矿山相关专业背景的“五职矿长”和专职技术人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掘施工单位按照项目部配备专职技术人员;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按照独立生产系统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尾矿库按照等别配备专职技术人员。

通过配备具有专业背景的矿山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旨在让专业的人管理专业的事,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监一科,咨询电话:0553-38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