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芜湖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划分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5)《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6)《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8)《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
(9)《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送芜湖市“三线一单”技术成果的通知》(2021年5月);
(10)《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芜政〔2021〕19号);
(11)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珩琅山路以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13)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4)芜湖高新区西湾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5)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6)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7)芜湖市沈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8)芜湖经济开发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9)芜湖经济开发区北区扁担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20)江北西湾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划分原则
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原则,统筹考虑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发展规模现状,遵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可行性和可达性。
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各类标准适用区域解释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划分结果
表1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名称 |
功能区位置 |
面积 (km2)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城东行政办公区域 |
0.2053 |
安徽工程大学文化教学区域 |
0.6913 |
|
城南高教园区大中专院校的文化教学区域(红花山路-花津南路-大工山路-长江南路-文津西路-中山南路-峨山东路-九华南路-红花山路) |
3.2531 |
|
总计 |
4.1497 |
表2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名称 |
功能区位置 |
面积 (km2)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除1、3、4类区以外的范围 |
139.7220 |
总计 |
139.7220 |
表3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名称 |
功能区位置 |
面积 (km2)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以三山经开区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地(长江江堤-芜湖海事局荻港海事处所在无名路-义合路-高安河路-三华山路-叶村路-小江路-峨溪路-春洲路-五华山路-长江江堤) |
32.8057 |
鸠江区东北部以芜湖经开区、鸠江经开区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地(长江江堤-港一路-长江中路-港湾路-宁芜线-芜湖市界-凤鸣湖路-恒山路-长江江堤) |
27.4935 |
|
鸠江区东部以芜湖经开区、鸠江经开区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地(万春西路-宁芜高速-芜合高速-县道018-清水河路-官陡门路-中江大道-飞翔路-祥盛路-万春西路) |
30.9092 |
|
以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地(峨山路-长江南路-毓秀路-花津南路-白马山路-济南路-珩琅山路-九华南路-峨山路、支纬一路-南经二路-南纬一路-芜南公路-省道335-无名路-国道205-支纬一路) |
12.5254 |
|
江北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西梁山路-临江路-皖兴路-上海路-淮南铁路-新沈路-和沈路-西梁山路) |
11.5096 |
|
江北产业集中区西湾园区片区(北二路-松江路-通江大道-江北西路-纬五路-西湾路-北二路) |
4.5960 |
|
其他 |
2.1586 |
|
总计 |
121.9978 |
表4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功能区 |
功能区位置 |
划分距离(m) |
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
备注 |
4a类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具有通航功能的河段)两侧一定距离区域 |
45 |
1类 |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不适用于本表中的划分距离。 |
30 |
2类 |
|||
15 |
3类 |
|||
4b类 |
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区域 |
45 |
1类 |
|
30 |
2类 |
|||
15 |
3类 |
说明:
1. 截至本划分方案发布前,上述功能区范围内已有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批复的建设项目和规划,其声环境功能区以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批复为准,不适用于本划分方案。
2. 湾沚区、繁昌区、无为市、南陵县不在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范围内,不适用于本划分方案。
3. 交通干线边界线定义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3.10表述。
4. 本功能区划分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
芜湖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