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2 15:5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2021年12月30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芜政办〔2021〕25 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世界汽车工业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已经成为汽车产业共识。从全国看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136.7万辆,增长10.9%,占比全球销量的40.7%。2020年中国智能化和网联化功能在汽车产品中的普及率分别为22%和50%,市场规模达到2556亿元。从省内看,安徽省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领域已实现较好布局,整车产品体系涵盖乘用车、商用车等多种类型,关键零部件体系涵盖“三大电”、“六小电”等全产业链。“十三五”期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累计产量49.5万辆,居中部地区第一位。从芜湖市来看,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已经形成以高新区、经开区为主体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

“十四五”期间安徽省要打造世界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之都”。我市抢抓历史机遇,积极谋划、明确目标,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芯”“车”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皖经信电子函〔2021〕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起草出台《行动计划》,对我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优化结构、壮大规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决策的需要。2021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皖政办〔2021〕7号),明确指出了“纯电动为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路径和三年任务目标。主动承接、因地制宜出台我市《行动计划》,有利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决策、抢抓全省产业发展机遇、保持我市产业先发优势。

(二)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形态。当前,我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入快车道,技术创新日益活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场景应用蓬勃发展,但也存在关键核心技术有待突破、产业生态亟待完善以及政策法规需要健全等问题。制定《行动计划》,有助于梳理产业现状、明确发展方向、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市经信局成立《行动计划》起草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各有关单位、产业链多家企业为起草小组成员,形成了《行动计划》(初稿)。8月17日、18日,分别召开了弋江区、经开区企业调研座谈会,征求了20多家重点企业意见建议。8月23日,市经信局选派2名起草人员驻奇瑞商用车等企业学习调研两周,进一步掌握产业发展现状和方向,修改完善《行动计划》。9月23日,受姚凯副市长委托,常拯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重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26个单位参会并提出意见建议。10月19日市经信局正式向各相关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修改意见,共收到5家单位,共8条修改意见,经研究,采纳意见5条。经多轮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形成《行动计划》(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国内领先、核心零部件优势凸显、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生态持续完善。引进培育2家以上有重要影响力的整车企业以及10家以上关键零部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产值占全省比重达50%以上;零部件产业占据省内整车企业配套市场份额的35%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各类研发创新平台20家以上,实施揭榜挂帅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0个以上;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涌现出一批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和典型应用场景。

五、主要任务

(一)打造产业集群。发挥整车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产业链重点开展跨界融合,支持企业“垂直崛起”,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推动“龙头+配套”,吸引一批优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上下游企业向芜湖转移、集聚,鼓励“整零”合作。支持动力电池及系统、电机及控制系统、燃料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企业发展,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争创以经开区为主体、各县市区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壮大以弋江区为主体的省新能源汽车新兴产业基地规模,不断提升我市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行业影响力。

(二)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建设等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以及各类产业科技孵化平台建设。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

(三)促进产业升级。加速智能制造,塑造品质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培育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领域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支持打造汽车行业领域“双跨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抢抓产业发展先机,建立跨行业标准协同机制、加快关键领域标准研究、增强标准国际引领与交流。

(四)完善基础设施。明确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氢设施。加快推进道路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新一代通信网络覆盖水平、推进车联网大数据中心及云平台建设,做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五)优化产业生态。加大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力度,对各类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支持开展智能汽车车路协同测试及规模化示范应用,打造一批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健全汽车服务体系,加强汽车金融、汽车后市场等服务体系,积极融入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加快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六、创新举措

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实现了全产业布局。

一是目标明确。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瞄准全省打造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万亿产业集群,立足我市实际,提出2021-2023年的产业发展目标。并在重点任务里逐条量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政策,确保目标落实落地。

二是重点突出。突出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发展优势,抢抓周边整车产业发展机遇,实现芜湖与合肥及长三角地区汽车产业连片发展、互补联动,形成以关键核心零部件为重点的错位发展格局。全力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是全产业链布局。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从整车龙头“垂直崛起”到零部件“专精特新”培育,从“双招双引”到集群、基地建设,从打造创新平台到智能化改造赋能,从健全服务体系到推广应用,围绕集群建设、创新能力、产业升级、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等五个方面,打造覆盖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全产业链的产业发展生态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保障能力。成立与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链长制相匹配的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我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统筹发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搭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专家委员会。

三是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设立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用足用好省、市各级专项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四是要推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柔性引才等形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设人才飞地,加快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芜湖产业创新中心,发挥市人才发展集团平台作用,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专业化技能人才。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进步科

解读人:陈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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