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0:2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2021年12月31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芜政办秘〔2021〕5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21年6月3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8〕81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乡级统计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工作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等“三个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切实解决我市统计基层基础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本《意见》。

(二)提升我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意见》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流程不规范、基础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持续提升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市统计局在分析研判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局相关文件要求,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市统计局局领导和各科室、普查中心意见后,形成了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经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审核。2021年9月,市统计局将《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易政网向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市直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根据文件内容,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再次形成《意见(送审稿)》,经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委会。12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意见》,以市政府名义(芜政办秘〔2021〕51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持续提升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使基层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五、主要任务

意见共5章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意见》强调要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及时充实统计人员力量,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素质,保障好统计人员待遇。

二是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督促镇(街道)、部门和企业把省政府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个规范”要求落到实处,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设置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加强对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并将统计工作纳入承担经常性统计工作的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意见》强调要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统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提高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记录等获取统计信息的能力。

五是加强工作保障。要求县市区和镇政府和领导班子切实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投入,市政府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内容。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规定。

六、创新举措

此次出台的《意见》可用“全”和“实”“新”三字概括。

一是指导思想“新”,《意见》以国家统计局今年6月出台的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对今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内容作出回应,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二是内容涵盖“全”,本《意见》在制定过程中系统的参考中央、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政策、文件,《意见》条款覆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内容“全”。

三是工作举措“实”,本《意见》充分结合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实际情况,在统计人员配备、统计台账保存等方面,都作了量化要求,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措施抓好推进和落实。

七、保障措施

《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内容,作为“统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将统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基层统计机构改善办公条件、开展统计调查。

三是强化法治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统计局法规教育科

解读人:陈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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