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9-29 11:1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刘利娟 字体:【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报送权力清单部分事项调整建议的函》已收悉,根据《芜湖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经会同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核,现就你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函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同意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新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详见附件)。

二、请根据权责清单调整情况,于10月10日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以及新增权力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涉及县市区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的,请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商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办理。

四、涉及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的,请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按程序办理。

附件: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中共芜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
名称

子项

实  施  依  据

调整

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1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调整权力类型为其他权力,事项名称规范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39号)附件1《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年版)》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