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芜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11:14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芜政〔2021〕1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芜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2021年度芜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的程序办理。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1年度芜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芜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出台《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市发改委

2

决定开展市区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

3

芜湖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

市发改委

4

出台《芜湖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5

出台《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6

修订《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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