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1-03 15:2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日    发布地点:芜湖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财政局         
主持人: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王磊       发布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路阳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芜湖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芜湖市财政局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加强财政科技政策供给,为我市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四个名城”、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科技力量支撑。下面我就芜湖市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做以下简要介绍。

一、坚持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近年来,芜湖市财政主动担当,提升服务效能,不断优化科技发展政策环境,深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政策环境。2020年,市财政先后推动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域孵化 建设长三角创新成果孵化区的若干意见》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科技政策扶持更加“靶向发力”,实现科技扶持政策及时动态调整,为我市科技创新注入“强心剂”。

二、坚持“重中之重”,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市财政始终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领域,不断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项目支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担保贴费、股权激励、风险补偿等多元形式,为科技创新持续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014-2020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率9.8%,高出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3.2个百分点。2020年芜湖市财政科技支出金额54.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1.25%,重点用于重点研发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全域孵化和“卡脖子”技术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

三、坚持平台引领,支持重点公共研发平台建设。

2018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每年10亿元的产业创新专项资金,聚焦与大院大所产学研深度合作,着力打造一批引领我市微电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创新研发平台。支持哈工大机器人产业研究院、西电芜湖研究院、中科大智慧城市研究院等45个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引领。2020年8月,推动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实行研发平台分类管理,明确提出平台退出机制,鼓励载体单位提供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

2020年度,全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收入总额达950.76亿元,研发投入达29.49亿元,研发投入占收入总额比重达3.1%;当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近70亿元。

四、坚持人才优先,着力构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

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落实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等形式,给予高层次人才团队300—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高出省级政策扶持标准上限1000万元,吸引、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芜创新创业。

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协议扶持团队108个,协议扶持资金10.1亿元,其中:7家人才团队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累计集聚各类高端人才2000多人。扶持的团队中,48家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17家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41个团队获省政府重点扶持,协议扶持资金2.55亿元。

五、坚持金融科技合作,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2020年市财政安排落实政府股权投资基金资金14亿元,用于补充扩大我市天使、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规模。争取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资额度6000万元,发起设立规模2亿元的芜湖安芙兰基金。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设立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24支,基金规模达164.8亿元,重点扶持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发展。

2021年5月,推动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规模超过155 亿元,市本级母基金规模超过 56 亿元。通过做大我市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放大作用,综合财政金融政策,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同时为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我市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意见》,根据相关标准将企业划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根据处于不同时期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为其提供了精准金融财政支持。针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主要从利息补贴、保费减免、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支持;针对成熟期科技企业主要从上市辅导、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成长保驾护航。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们,站在新的起点,市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主动谋划,担当作为,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促进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问题一:

我们注意到,今年市财政推动出台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提到市政府将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请问,该基金是如何运作的?目前进展情况?

答:为加快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助力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在今年出台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意见》规定,市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直接投资等方式运作,投资“市场失灵”领域项目、产业链核心环节和关键配套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性运作项目。

目前,全市共有8个县区完成母基金组建工作,基金规模达92亿元,资金分批募集到位,我们正积极建设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库、形成常态化基金项目有效对接机制,后续将建立遴选专业管理机构机制、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机构尽职免责容错,促进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健康快速发展。

问题二:

前面提到我市现有重点研发创新平台45家,请问市政府是如何支持研发平台建设?

一是对平台进行考核准入和退出认定。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等级。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不再享受当年度相关扶持政策,限期 1 年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则可延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对于未参加年度绩效考核或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位于末 3 位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予以摘牌;已摘牌的 3年内不再享有申报资格。

二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扶持。对高校院所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建的公共研发平台,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以考核优秀100%、良好80%、合格60%、不合格0%的本年运营补贴。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研发平台,对考核优秀30%、良好25%、合格20%、不合格0%的研发投入奖补;企业研发平台,考核优秀20%、良好15%、合格10%、不合格0%绩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 万。

三是建设容错机制。对于在公共研发平台成果转化激励、股权投资决策等方面履职尽责、程序规范的,而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发生变化造成损失等情况,负责人未牟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