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2021年9月8日,《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经芜湖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17日正式印发,为使公众更好地了解《办法》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原《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于2011年4月29日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档案验收属于竣工验收阶段一个环节。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具体条款。
根据上位法规定,结合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市住建局制定了该《办法》修订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是芜湖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落地措施之一,与住建部、安徽省政策要求步调一致,既满足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业务流程,又突出芜湖实际,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终点”和老百姓查询服务的“起点”,对今后我市在城市规划、人民城市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办法》的修订过程中,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新时代下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内容、验收时限、保管利用、保密公开等内容,使之更符合于我市实际;三是对停建、缓建等特殊情况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四是提出了具体的奖惩措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4月,市住建局根据上位法调整起草了《办法(修订稿)》初稿;
2021年5月,市住建局通过文件交换形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建档案部门等17个单位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21年8月,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1年9月8日,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9月17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该《办法》的修订,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确保达到新建工程档案报建率100%、档案验收合格率100%、建设工程档案入库率100%、档案查询服务满意率100%。同时,利用“互联网+档案”思维,全面推行智慧型城建档案馆建设。做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服务信息化”,不断提升市民查档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五、主要任务
《办法》是芜湖市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制定的相关政策。全文共24条,主要规定了城建档案管理职责、工作内容、验收移交、保管利用、保密公开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及定义。指出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明确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是细化了城建档案分类。将城建档案分成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基础资料和科学研究成果档案、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等四大类,明确了各类档案的收缴内容和移交时限。同时,对停建缓建、改建扩建、建设单位撤销等特殊情况城建档案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对电子文件归档进行了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全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整理和汇总,并完成工程档案整理立卷后归档。每项建设工程应当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应的电子印章或者电子签名的,可以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
四是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查询利用机制。对城建档案库房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落实档案保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在细致周到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的同时,严防城建档案散失和泄密。
五是提出了奖惩方式。对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通报表扬。对违反本《办法》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创新举措
较原《办法》相比,本次修订稿对照上位法,将城建档案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删除了与现行国家法规不相符合的部分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适用范围、工作内容、验收时限、奖惩方式等,更符合我市实际。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保障措施: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归集和移交工作,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按规定及时移交城建档案。市住建局应当将档案验收纳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确保新建工程档案归档率、合格率均达100%。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开展城建档案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对城建档案的知晓率。
下一步打算:芜湖市将打破“信息”壁垒,利用“互联网+档案”思维,全面推行智慧型城建档案馆建设。做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服务信息化”,深化城建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功能,逐步研发更为细致的城建档案“掌上”信息系统,建立“能跑数据不跑腿”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市民查档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为我市全力打造“六宜”城市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夏文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3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