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芜湖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W20210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9-23 10:58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网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王翠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芜湖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合理规划教育布局,推进学校建设发展

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合理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修编第五轮《芜湖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推动教育布局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近32亿元新建、改扩建54所义务教育学校。针对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矛盾问题,2019-2022年重点推进中心城区18所学校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

二、有效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市基础教育装备共投入资金10.03亿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710个,完成投资3.1亿元;实施“全面改薄”项目661个,投资6.29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324个,投资2.17亿元。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8-2022年),截至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的有291所,达标率为67%。

三、实施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持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出台《关于市中心城区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跨区域跨层级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学区化治理,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强力推动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全市已成立优质学校(幼儿园)教育集团70个,优质学校办分校229个,芜湖一中教育集团跨学段引领芜湖市中江小学、中江中学、荟萃中学等5所义务教育学校,安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覆盖学校达到 24个。积极与长三角等地优质高校资源深度合作,开办北师大芜湖附校、华师大芜湖外国语学校、芜湖海亮实验学校,办学质量和特色日益鲜明。积极做好江北集中区教育规划,布局安师大附外教育集团等优质教育资源引领江北集中区教育发展。

四、强化师资培养,大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一是大力引进优质人才。近三年来通过绿色通道等形式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985、211师范类院校和扬州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招聘引进34名优秀人才。二是深化教师管理机制改革。出台《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意见》,从编制管理、岗位核定、交流轮岗、职称评审、待遇保障五方面进一步推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出台《芜湖市教育系统一次性工作奖励绩效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中小学推进坐班制的指导意见》,激发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名师培养工程。统筹实施全市教师队伍建设“5151”工程、教师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校长培养工程、“三名”工程等一系列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市有省特级教师106人,市学科带头人260人,市骨干教师769人。打造名师工作室41个、名校(园)长工作室53个、名班主任工作室59个,积极发挥“三名”工作室“孵化器”的指导、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五、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

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多校划片”,已对部分新增小区实施双选政策,如张家山领秀城小区小学可在北塘小学和罗家闸小学进行双向选择,对符合“两个一致”政策的,可由家长自主选择学校提供孩子上学。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决防止以“学区房”名义进行炒作,积极推行房产年限政策,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已在区域内热点学校实行一处房产在一定年限只能有一户子女享受入学政策。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保障随迁子女就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做到义务教育“入学低门槛、就读全免费、经费有保障、升学无障碍”,

六、实行公民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最新指示,各地市要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

我市虽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但城乡间、校际间发展仍存在不平衡现象。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十四五”教育规划,使优质教育资源在量和质两个层面都有实质性的提高,逐步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调研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政策。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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