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06
文  号: 芜政办秘〔2021〕38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9-10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商务局 > 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33623
名  称: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芜政办秘〔2021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消费市场繁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推进消费升级、提升城市活力,2021831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的原则,以打造夜芜湖为主题,以完善设施、丰富业态、优化服务、科学管理为重点,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提升夜间消费便利程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推动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24小时城市为目标,用三年时间规划建设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带动辐射功能的特色夜消费街区,培育一批体现江城芜湖历史风貌和特色,形成城市品牌的夜经济载体。大力开展夜间购物餐饮、旅游休闲、体育健身、文化演艺等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夜间消费活力。到2023年底,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品质夜市和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局面。

打造夜芜湖网红地。在十里江湾、芜湖古城、鸠兹古镇、松鼠小镇等区域打造 夜芜湖网红打卡地标,围绕魅力江城、奇境古城、古镇风貌、跨界融合等主题,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特色的夜经济消费业态。

升级夜芜湖商业街。在中山路步行街苏宁广场雨耕山1887西洋特色文化商业街、小九华古玩城特色街、凤凰美食街、中央城财富街、万达广场、星悦广场、八佰伴等区域,打造首批夜芜湖商圈,形成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夜经济消费氛围,提升夜购、夜食消费品质。

培育夜芜湖休闲圈。在方特旅游、滨江公园、芜湖古城、鸠兹古镇、松鼠小镇、罗兰小镇、赭山公园等区域,培育首批夜芜湖旅游生活圈,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优化服务水平,便利人们夜游、夜购消费。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夜间经济消费载体。

依托现有商圈、特色街区、城市综合体、文体场馆、旅游景点和公园,合理布局居民夜间消费休闲场所,实施夜间消费载体建设改造三年计划,即打造1个核心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改造5条夜市商业街区、培育多个居民夜间消费节点,形成一核五街多点的空间格局。

1. 打造夜经济集聚区。中心城区沿利民路、向西延伸至滨江公园,向北延伸至赤铸山路、向东延伸至九华山路,依托中山路商圈,结合中山路步行街、中央城财富街提质升级,串联堂子巷、镜湖公园、苏宁广场、雨耕山1887西洋特色文化商业街、天主教堂、芜湖大剧院、小九华等地点,打造市级核心夜间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镜湖区政府、弋江区政府,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宜居公司,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建设夜市商业街区。利用现有特色商业街区,明确夜市商业街区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各类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原则上镜湖区建设2个夜市商业街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各建设1个夜市商业街区,成为独具特色的地域性夜生活消费场所,其他县市区根据实际建设特色夜市商业街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培育夜间消费节点。依托现有城市综合体、旅游景点、文体休闲场所,充分考虑居民夜生活需要,通过改造提升,满足人们夜食、夜娱、夜游、夜购、夜行、夜宿、夜演、夜展等方面需求。原则上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个城区各建设改造2—3个夜间消费节点,经济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各建设改造1—2个夜间消费节点,其他县市区各建设改造至少1个夜间消费节点,方便人们夜间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

(二)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

突出以滨长江、青弋江带为轴线,以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的商业集聚区为核心,以各县市区特色景观为节点的多点布局思路,重点发展娱乐购物、特色餐饮、旅游休闲、文化消费等夜间经济产业,将高科技、智能化、互联网+”等新兴元素融入消费场景和载体的打造,注重社交型、体验型夜消费培育,助推夜间经济发展。

1. 打造夜购集聚区。改建一批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加快提升中山路步行街、芜湖古城等核心商圈为具有全国全省影响力的商业圈,提质发展苏宁广场、八佰伴、万达广场、星悦广场、万悦城、银泰城、星隆国际、华强吾悦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培育建设各县市区特色商圈。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提高商场的聚客能力;引入文化演出载体,增加夜间文化演出、节庆会展等聚客元素,提升夜间经营活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建设夜食街区。以主城区为重点区域,各县市区特色区域为支撑点,规划5条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培育10个特色精品夜市。规范提质凤凰美食街等主题美食街,打造主城区新的特色美食一条街和夜宵集聚地,形成风格明确的夜间餐饮主题街区。推动四季春、耿福兴、金隆兴、马义兴、来意浓等老字号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推广品牌文化,提升老字号品牌知名度。积极推广小笼汤包、虾籽面、酥烧饼、渣肉蒸饭、红皮鸭、赤豆酒酿、腰子饼、梅花糕等芜湖特色小吃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宜居公司、芜湖传媒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点亮夜游名片。规划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发展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和演艺场所。围绕半城山半城水的自然禀赋,结合赭山、长江青弋江滨江风光带、鸠兹广场、王稼祥纪念馆、镜湖公园、九莲塘、汀棠公园、十里江湾、长江大桥、朱家桥湿地公园、松鼠小镇、大阳垾湿地公园、芦花荡湿地公园及婚庆主题公园等城市休闲功能区,以及鸠兹古镇、芜湖古城、雨耕山1877商业街区等特色街区,以城市夜景灯光和长江青弋江两岸的地标性建筑为特色,鼓励创新夜间旅游产品,推出3-5条夜游精品线路。突出招牌,将长江、青弋江、镜湖、九莲塘等沿江湖泊风光带打造成标志性的夜游经济带。在有条件的沿岸商业设施、商务楼宇发展观光表演、文化娱乐等产业,形成水岸娱乐与长江夜游的良性互补;推出避暑主题,将大龙山、天门山、十里江湾打造为游客首选避暑胜地;做好星空文章,打造2个户外露营活动场所,开展灯光节、音乐节、帐篷节等夜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培育夜娱文化。依托奥体中心、芜湖大剧院、百花剧场、雨耕山小礼堂等演出场所,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场所开发成夜间城市文化活跃区域,着力发展科普教育、夜间知识提升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特色体验活动。以镜湖公园、凤凰山周边地区等为重点,打造24小时交流互动公共空间。丰富剧场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创新酒吧、音乐与餐饮等相结合的模式,打造提升青山酒吧、咖啡馆一条街特色品质,拓展娱乐、社交属性功能。依托剧院、演艺中心、剧场等场所,组织开展具有地方风情特色的系列品牌文化活动。推进24小时实体书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夜间健身会所、深夜影院等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宜居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 提升夜宿品质。根据实际需求,增设主题文化酒店、民宿、木屋、营地等多元化的住宿设施,打造有品质的星级酒店20家,特色精品民宿20家以上。加强旅游红黑榜评定工作,在品质和服务上集中发力,谋求差异化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精品民宿,推动酒店业改造提升。推出特色民宿旅游线路,依托景区推出夜宿活动,鼓励推出特色农家院、特色主题酒店等,丰富游客住宿体验,提升游客的参与度,延长游玩时间,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 增强夜行服务。进一步优化夜生活集聚区、夜市商业街及周边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公交车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公交车、轻轨运营时间。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夜市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规范夜间消费场所停车位管理,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允许夜间特定时段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

(三)培育夜间经济消费平台。

实施夜生活集聚区、夜市商业街、城市综合体、旅游景点和地标性建筑美化亮化工程。创建特色主题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深度挖掘夜间经济载体,形成一批特色化、多元化的芜湖特色主题活动。重视地方资源特色,实现产业的品牌化、集群化和空间的集聚化发展,逐步形成系统化、多元化、科技化、体验化、艺术化等融合的夜经济

1. 亮化夜间消费环境。统筹规划与建设中山北路、滨江路、吉和路、黄山路、中央城等商业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沿江沿湖景区、公园及高架桥景观等灯光与亮化系统。完善夜间标识指引、景观雕塑、休闲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具有芜湖特色的不夜城,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宜居公司、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开展夜间主题活动。搭建夜间消费平台,鼓励举办富有芜湖地方特色的旺季夜市、消夏节、纳凉节、美食节、文化艺术节、户外休闲运动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俗、歌舞、健身、体育等文娱和赛事活动,在长江沿岸区域举办夜跑、音乐节、灯光节、花灯展等系列活动;策划推出夜间购物节,支持商户开展主题活动、形象策划、品牌宣传;鼓励实行分时段电价措施,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合理放宽夜晚沿街面的市容管理。(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贸促会、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举办夜间场景演出。依托各县市区大型文旅企业,积极促进夜间经济+文旅项目+科技创新相融合。鼓励以方特旅游、松鼠小镇、鸠兹古镇、芜湖古城、大浦乡村、海洋公园、滨江公园等景区夜场为核心,开发夜游项目,推出实景演出、大型主题演出、室内外秀场演出等旅游演艺,举办光影秀、水上声光秀、观光游船等夜景观光活动和主题灯会、音乐节、文旅小镇等夜间节事文化体验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烟花文化元素。支持城区景区、公园、广场等针对不同年龄段、消费水平、文化阶层各类群体,推出各类小型剧场,形成特定群体打卡地,树立不同群体消费新标签,积极打造欢乐芜湖特色夜间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芜湖传媒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开展夜健美体活动。鼓励各大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企事业单位灯光球场等健身运动场所夜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城市公园和绿地增设运动场地,引导市民参与夜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培育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有效激发体育活动各类消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创新夜间经济消费模式。

拓展夜间消费体验,推动数字化改造,开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推进智慧商超、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布局。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提升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实现夜间经济线上线下消费体验的智慧融合和无缝对接。

1. 发展智慧夜间经济。实现夜间消费场所WIFI全覆盖,通过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商业APP等实现夜间消费导航、新品发布、精品展览、时尚活动、美食地图、娱乐指南、线上预订等智能服务。支持传统百货以及线下餐饮、商超等实体零售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广泛合作。支持互联网公司拓展未来零售体验场景,构建虚拟现实网上商城、社交电商、二手交易等互联网电商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培育新型复合消费。支持文化、体育、健康等与旅游产业融合,鼓励主题文化旅游、创意民宿产品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力争打造1—2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文化、艺术、社交和零售跨界融合,鼓励提供夜间生活服务的24 小时便利店、书店、咖啡店等多业态聚合发展。推动文创+”发展,推进IP 创意向产品衍生发展。举办数字内容产业论坛及相关赛事活动,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提供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拉动科技创新消费。引导商圈、景点、场馆、消费场所等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增加互联网、大数据、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在部分景区、大型商场等开设VR体验馆和AR体验场景;推广刷脸入园、刷脸服务、刷脸支付、刷脸取物等,打造一批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等示范试点,构建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的消费环境,打造多维度的沉浸式体验空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管理机构,加强规划研究,负责夜间经济重点街区、场景的规划打造和相关活动的举办,以及日常管理、创新运作模式,做好业态合理布局。支持夜间经济街区成立管理组织,鼓励相关商会等社会组织发展,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本行业本区域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公共保障。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编制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做好业态发展引导,加强各类设施配套,打造一批条件好、特色鲜明、知名度较高的夜市街区。夜市街区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要有利于集聚人气,以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扰民为前提。加强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增设安全巡逻,严格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政策扶持。

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将其纳入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用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资金,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内市政配套设施给予倾斜,加大对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夜市商业街区为亮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市公共配电网,相关费用按属地原则,由同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宜居公司、芜湖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督导。各县市区要制定夜间经济街区建设实施方案,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措施。通过电视媒介、广告宣传、专业报刊、大型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完整的智慧文旅信息系统,加大对夜游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编制芜湖夜间消费指南,线上线下联动,便利夜间消费。(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办、芜湖传媒中心、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