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候选人,需要户籍在本村或者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吗?
来源:芜湖市民政局回复时间:2021-09-10 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因此,符合上述选民登记条件就可以参加村委会选举投票。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咨询电话:0553-3813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