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龄孩子是否可以上学?
来源:芜湖市教育局回复时间:2021-09-09 1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有责任组织并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我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 2019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也规定,小学阶段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转学。义务教育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我们认为小学能否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及具体时限应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外来人员来我市上学的人数增长较快,再加上“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小学迎来了入学高峰期,各县区都对不足龄儿童入学作出更严格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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