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房住不炒”!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芜湖楼市新政进行解读回应

发布时间:2021-09-06 10:19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阅读次数:编辑:汪文浩 字体:【  

9月3日傍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发布的背景意义是什么?哪些政策是亮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围绕这些内容进行了解读。

房住不炒 稳定预期

在经济学中,预期占有重要地位,它强调未来的确定性或者不确定性对于人们经济行为的影响——或者产生理性预期,或者形成非理性预期。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首要任务是稳预期。也就是说,要引导人们在房地产市场的消费中形成理性预期、稳定预期。

通过“看得见的手”来规范市场,是稳预期的重要一环。“释放稳定预期的信号,坚定‘房住不炒’的定位,是我们出台该《通知》的重要目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和监管力度,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对政策的预期更加明确、稳定,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抑制炒作 规范秩序

在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方面,该《通知》出台了许多新政策、新举措。

例如,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该《通知》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该《通知》发布后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这些全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效抑制投机与炒作行为。”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政策内容来看,这些新出台的举措更具针对性和精细化,体现了因城制策、因区施策的政策导向,将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政策调控 平稳市场

为了稳定房价、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等,该《通知》再一次明确了相关调控政策。

《通知》规定,将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同时,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在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面,《通知》规定将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2021年,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此外,我市还将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