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等级证书是否可以补办?
来源:芜湖市体育局回复时间:2021-08-31 15:18
根据安徽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皖体办〔2014〕18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等级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予补办,所载信息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审批单位文件公布的为准。”(承办科室: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咨询电话:3831355)
根据安徽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皖体办〔2014〕18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等级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予补办,所载信息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审批单位文件公布的为准。”(承办科室: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咨询电话:383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