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解读
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芜政秘〔2021〕45号)。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规划提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在加大预算收入统筹、规范预算支出、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学习借鉴省本级和广东、天津、甘肃等地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芜湖实际,制定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各级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打破传统“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思维模式,着力解决市级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科学、不合理现象,以及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绩效性不高等问题,有利于增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
2021年4月,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初稿。
2、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21年4月8日,市财政局召开座谈会,向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征求意见。
3、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1年6月2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4、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7月13日,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切实打破支出“基数+增长”的固有僵化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更好发挥零基预算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主要内容
全文主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表述,从8个维度提出了22项具体举措。
1、清理规范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取消零星散小、低效重复的资金项目。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资金,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在政策性文件、工作会议中对专项资金设立和增幅占比提出要求,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
2、清理调整涉企政策。用好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财政支持企业模式由直接补助逐步向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贴息为主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推行涉企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约束性任务清单,统筹使用。
3、清理处置国有资产资源。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在全面摸底清查国有资产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盘活利用、统筹调配,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益。
4、实行项目科学管理。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做到充分论证,突出保障重点,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实施一至三星级标识排序,滚动管理。
5、强化预算统筹能力。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政府债务预算统筹。推进市级各类预算资金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加强预算执行年度内和跨年度资金统筹,按期清理执行率低和结转结余资金。强化高校、医院等部门资源、资产和资金的管理统筹力度,明确市财政与市属国有企业支出责任边界。
6、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调整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通用项目分类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标准。严格落实民生支出保障备案机制。
7、明晰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确定市县区各自承担的支出责任,市级不大包大揽。采取因素法或县(市)区整体竞争立项的方式切块分配下达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压实县(市)区资金使用主体责任。
8、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重大政策和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目标设定作为预算编制前置环节。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定期通报部门和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推动财政收支管用更加科学合理。
六、创新举措
1、全面统筹各类资金。强化全口径预算统筹,实现“四本预算”综合财力与政府债务规模相匹配,项目安排相互补充。严控新设专项资金,取消低效、重复、零散和部门二次分配专项资金。推进各级资金统筹,将市级预算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盘子”。加强年度内预算资金统筹,对执行率低于规定进度的项目收回部分指标。加强跨年度资金统筹,对部门沉淀资金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盘活利用、统筹调配,加强对高校、医院等部门资源、资产和资金的统筹。
2、推动项目科学管理。压实项目库管理,不以上年支出基数和历史惯例做法作为谋划项目的标准和依据,未纳入库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实行项目合理排序、星级管理,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整合归并一般性项目,部门项目经费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部门5万元以下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
3、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对已下达预算3个月以上未形成实际支出的,由市财政局进行通报;6个月以上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部门向市政府书面作出说明。健全绩效结果运用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调整改进,对绩效低下的项目及时清理退出。
七、保障措施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单位)具体责任,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推动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与市级改革的有效衔接。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财政局预算科
解读人:邢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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