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清理:芜湖市人民政府完成市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的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5号)和省司法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的函》(皖司函〔2021〕168号)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芜湖市开展了市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的清理工作。现将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因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其中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废弃物的处罚中对单位的处罚、对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业务的企业未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的处罚、对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等三项处罚事项的规定,需依据上位法修改情况进行修改,后续将按程序启动《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按规定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