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2 17:3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芜湖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年度集中调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公布清单年度版本,是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清单动态管理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4月6日,《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省7类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市县两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下发后,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芜编办〔2021〕30号),4月15日,市直各部门对照省指导目录梳理反馈拟不认领、拟增加事项的意见建议。4月30日,将审核意见反馈市各单位,与各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初步形成市级清单。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

5月7日至10日在相关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三)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月7日,市委编办上报市政府提请审议《通知》送审稿;市政府办函复:请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5月14日至19日,市司法局书面征求市政府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涉及清单调整单位的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均予以吸纳。5月2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6月11日,《通知》送审稿经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清单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和约束政府部门履职行为,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提升部门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着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

(一)正文

1.清单调整结果。调整后,市级政府权责事项3429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行政处罚2726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确认7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规划6项、其他权力268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1444项。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162项、取消37项、规范39项。

2.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要深化清单运用,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与“三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严格落实“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附件

附件为《芜湖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芜湖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芜湖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

六、创新举措

1.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权责事项。2021年5月1日,《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涉及公安、城管等部门权力事项变化,在清单年度集中调整过程中,相应增加“养犬登记”等事项。

2.按照公共服务“做加法”原则,在省指导目录之外增加服务事项238项,主要为市政府或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特色事项以及高校、国企、驻芜单位的服务事项。

七、保障措施

1.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清单具体内容,同时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

2.严格规范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清单执行的监督作用。

3.强化动态调整。按照《芜湖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规范性文件出台废止,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共芜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 李晨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3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