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09:0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刘利娟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等情况,市政府对市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芜湖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芜湖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芜湖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调整结果。调整后,市级政府权责事项3429,其中:行政许可209项、行政处罚2726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4行政强制129项、行政确认7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规划6项、其他权力268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1444项。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162取消37规范39项。

二、开展“三单”联合年度集中调整,公布清单年度版本,是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清单动态管理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全面规范和约束政府部门履职行为。要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要严格规范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清单执行的监督作用。

三、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单”,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属地管理)的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

四、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深化清单运用,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与“三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严格落实“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本目录公布后,《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芜湖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芜政〔201938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芜湖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芜政〔201939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芜湖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芜政〔201940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的通知》(芜政〔20219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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