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0 09:4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了扎实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全面加强城市节水,促进芜湖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代拟了《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发展理念,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倡合理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为目标,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依靠制度完善、科技进步、科学管理推动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实现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制定并出台《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任务,保障我市2022年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估。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0年8月开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于2020年9月完成《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2020年9月14日向市经信局、市编办和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送审稿,并与2021年5月报市政府提请审议。

(三)向社会征求意见。2021年3月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四)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4月9日市司法局召开协调会,听取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务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4月27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上报市政府常务会送审稿。

(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5月20日《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齐抓共管,攻坚克难,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并通过省级考核;力争2022年6月30日前申报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我市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加大“依法治水,依法节水”力度,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并不断提高利用率;二是实施计划用水,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定全市主要行业前10名的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三是不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概率,建设采用下凹式绿地、渗透铺装、渗透管沟等措施的雨水回收及利用项目;四是加大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建立稳定的节水财政及加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广泛开展宣传。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发动全社会参与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

(三)强化目标考核落实督查通报。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及时将创建工作进展和资料进行报送,并通过定期督查通报,加强目标责任考核。

(四)落实资金保障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城市财政资金投入制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保障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对节水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关注度。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  刘海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5905009

电子邮箱:wuhuz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