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09-15 11:22信息来源: 芜湖市卫健委信息公开网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事项名称

涉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行政区划地址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执业许可申请文件、规章制度、医学伦理会文件、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人提供

 

3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延续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四十二条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申请人提供

 

4

省级委托下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遗失声明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十三条: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然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报社出具(由申请人提供)

 

5

艾滋病疑难样本确证服务

申请单或单位介绍信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职能:(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组织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2)承担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区域内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抗体筛查和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3)开展应用性研究,承担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病原学鉴定、现场综合防治、调研、监测、临床治疗等工作中相关的检测任务。

申请人提供

 

6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申请人提供

 

7

护士首次注册

临床实习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学校

 

8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申请人提供

 

9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卫生健康部门

 

10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

 

11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与饮用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二十八条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该产品的许可批件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入库时应进行验收。

具有检测资质部门机构提供

 

 

 

 

 

12

放射诊疗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新建单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六条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卫生健康部门

 

13

港澳台医师在华短期执业注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延期注册和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体检健康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第六条 港澳医师申请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六)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第六条 台湾医师申请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六)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必须提交下列文件:(四)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