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目录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2 16:26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芜政务办〔2020〕13号)中规定“市司法局集中梳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制发的规章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务公开办提供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制发的规章目录以及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相关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一)2020年8月26日,组织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开展全面清理工作。

(二)10月,根据各单位清理意见进行分析论证。对尚未明确提出清理意见的,督促有关单位提出清理意见。

(三)11月,审核清理意见、文稿文本、公开属性。草拟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送审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送审稿)》,并报送市政府审定。

(四)相关清理结果经12月11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

三、起草依据

1、《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2、《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芜政务办〔2020〕13号)。

四、主要内容    

(一)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共有3件:《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芜湖市快递管理办法》《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二)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包括2016年至2019年间发布的、经本次清理后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11年4月15日至 2015年12月31日期间需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以及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芜政秘〔2017〕145 号)中保留的、经本次清理后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367件。

(三)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纳入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均是本次清理中提出的,此前在已发布的文件中明确废止的文件,和在此前清理中已经失效的文件,不再纳入本次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104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国家、省、市相关上位规范的动态更新情况,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有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情形的,或者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即将期满的,实施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清理程序。

 

解读机关:芜湖市司法局

解读人:王昀

联系电话:0553—311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