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16:5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刘利娟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929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5号)和市政府2020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要考评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县(市)区、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一)用权公开:权力配置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等。

(三)政务信息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等。

(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疫情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依法保护公众各项法定权利等。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公开等。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示范创新工作等。

(七)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网站在线互动,政府公报,政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等。

(八)监督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专题行动,工作经验交流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条例》和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双向互评、日常测评、社会评议和加、扣分5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45%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测评时间:20201220日至2021220日,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测评时间待各单位按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的时间公开后进行。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

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政府本级、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72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总成绩。

(二)双向互评。

权重:25%

测评单位:承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附件4),各县(市)区政府。

测评时间:20201220日至2021120日。

测评方式: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参加测评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能,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相对应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评,然后对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评价,原则上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的差距不应低于10%

(三)日常测评

权重:20%

测评方式:市政务公开办将2020年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平时得分成绩进行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0年考核日常测评得分。

(四)社会评议

权重:1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01120日至2020125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在线互动)。

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政府本级、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72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总成绩。

加、扣分环节。

1. 加分环节

为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营造激发干劲、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如果进入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通报为依据),将专业机构测评、双向互评、日常测评、社会评议等环节结束以后,按照以下档次进行加分:

1)进入前10名,加5分;

2)进入前11-20名,加3分;

3)进入其他名次,加1分。

2. 扣分环节

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工作部署和检查,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市政务公开将在专业机构测评、双向互评、日常测评、社会评议等环节结束以后,对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进行倒扣分。

四、考评成绩计算及结果运用

市政务公开办在考评程序结束后,计算合成各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最后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考评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其他市级考评项目涉及政务公开考评部分的均以本次成绩计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撰写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县(市)区本级政府于2021220日前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内发布,市直部门及其他单位于20211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内发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全面展现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等重点内容,积极采用数据、图片、图表等提高年度报告可读性。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 2020年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3. 2020年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4. 参加双向互评环节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1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家)

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

二、市直有关单位(47家)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扶贫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促会芜湖市支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重点处、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产业创新中心、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市供销社。


附件2

 

2020年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3%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5%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10月底前,组织本级政府部门、乡镇单位编制完成本单位及所有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职能目录,完成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职能目录、下属单位及职能目录、派出机构及职能目录等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实现内容跳转等功能。1120日前,在本级政府部门机构职能表编制完成后,汇总形成本级政府的机构职能目录,以专题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3%

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按月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5%

各县(市)区政府自行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3%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3%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4%

各县(市)区政府维护好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栏目,实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8项内容发布解读信息。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8%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4%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2%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2%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后,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7%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3%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各县(市)区政府维护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及时发布相关内容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2%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2%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2%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3%

无为市南陵县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九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3%

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

(一)编制事项目录。(6%

基层政府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二)建设公开专题。(6%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三)完善工作制度。(4%

基层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四)推进示范创新。(4%

市政务公开办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县(市、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各县(市、区)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 设。

2%

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市政务公开办负责与平台建设方对接平台改造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其他文件不得在该栏目发布。各县(市)区要比照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发布内容,规范本单位栏目发布信息。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5%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2%

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5%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各级政府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各县(市)区原则上应每20个工作日刊发一期政府公报,如确实没有文件或文件较少,在保证文件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前提下,可适当延后。

(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5%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2%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1%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一)明确领导责任。(2%

各县(市)区政府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写入本单位领导分工,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市政务公开办将组织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机构领导栏目发布的领导分工信息是否包含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结果纳入2020年第二次测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

各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三)强化培训工作。(2%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四)开展专项行动。(4%

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加强工作交流。(2%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优秀稿件。

 

 

 

 

 

 

 

 

 

附件3

 

2020年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6%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6%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及所有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职能目录,完成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职能目录、下属单位及职能目录、派出机构及职能目录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实现内容跳转等功能。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5%

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市直各部门按月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5%

市司法局集中梳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制发的规章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务公开办提供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制发的规章目录以及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市直各部门自行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10%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3%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主要考核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3%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考核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4%

市各相关部门维护好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栏目,实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8项内容发布解读信息。主要考核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10%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4%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网上政务服务栏目下方,新建一级栏目放管服改革,下设2个子栏目: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3%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主要考核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3%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市各相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后,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10%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4%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解读本地区、本部门疫情防控重要工作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将信息发布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医疗卫生新闻发布六稳、六保回应关切等相关栏目。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3%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健委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栏目发布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生态环境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应急预案栏目发布环境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应急预案栏目发布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卫健委及时转发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有关公共卫生知识的科普作品,发布在健康科普栏目。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3%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主要考核市卫健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5%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5%

市扶贫办要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九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5%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落实等相关信息;市住建局负责发布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落实等相关信息;市土储中心负责发布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落实相关信息;市城管局负责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相关信息、市水务局负责发布河(湖)长制落实相关信息。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5%

加强目录事项审核把关。(5%

26个领域对应的市直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指导基层部门编制好本领域的目录,协助做好涉及职责权限范围内的目录事项审核把关。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 设。

2%

2020年底前,市直各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其他文件不得在该栏目发布。市直各部门要比照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发布内容,规范本单位栏目发布信息。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5%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2%

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5%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以便及时进行刊登。

(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5%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2%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市直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1%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主要考核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2%

(一)明确领导责任。(2%

市直各部门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写入本单位领导分工,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市政务公开办将组织检查各单位信息公开网机构领导栏目发布的领导分工信息是否包含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结果纳入2020年第二次测评。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

各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开展专项行动。(6%

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加强工作交流。(2%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优秀稿件。

 

 

 

 

 

附件4

 

参加双向互评环节市直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