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16:3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刘利娟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要求,为扎实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决定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610日至年底。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

1. 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要在政务公开网主页面建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按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有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信息,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现有专题的内容维护。

2. 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要重点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帮扶等相关政策举措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抓好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无为市、南陵县,市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任务分工:无为市、南陵县、市扶贫办在脱贫攻坚栏目下新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子栏目,按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同时加强脱贫攻坚其他子栏目的信息发布力度;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市扶贫办,提供有关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等相关政策举措的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风险)、市财政局(政府债务)、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3. 及时公开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新设一级目录六稳”“六保工作和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栏目下方,按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设置六稳”“六保相关栏目,发布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信息

市人社局新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一级栏目,下设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下方,发布相关信息;

市经信局新建“保市场主体工作”、“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2个一级栏目,分别下设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下方,发布相关信息;

市发改委新建“稳投资工作“稳预期工作“保粮食能源安全工作3个一级栏目,分别下设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下方,发布相关信息;

市财政局新建“保基本民生工作“保基层运转工作2个一级栏目,分别下设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下方,发布相关信息;

市商务局新建“稳外贸工作“稳外资工作2个一级栏目,分别下设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下方,发布相关信息;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新建“稳金融工作一级栏目,分别下设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位置放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下方,发布相关信息

(二)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

4. 严格依据《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结合反馈给各单位的第一次测评表和测评问题清单完善机构简介、机构设置、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5. 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摸清规章、规范性文件底数。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任务分工: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安排平台承建单位政策文件类信息要素、电子印章功能进行调整、开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本单位公开的所有政策文件信息进行排查,规范标注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废止、失效、修改的文件要加盖对应字样的电子印章,政策文件要同时上传wordpdf 2个版本的附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的时效性,满足《条例》要求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现市政府公报每20个工作日刊发一期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以便及时进行刊登。(报送联系人:张明珠,联系电话:3113307,报送邮箱:117929670@qq.com)。各县(市)区原则上也应每20个工作日刊发一期政府公报,如确实没有文件或文件较少,在保证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前提下,可适当延后。

(三)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

6. 进一步做好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全面阐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本单位今年以来的政策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完善,要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8项内容。

(四)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7.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重要政策、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向公众征集意见,并公布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情况。

8. 建立和实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对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征求企业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涉企政策开展意见征集、政策跟踪执行和评估。市政务公开办将检查各单位本年度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把涉企政策的意见征集和意见处理情况、政策跟踪执行和评估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9.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重点处、市城管局)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围绕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栏目以及全生命周期专题的信息发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重点处、市城管局继续按照《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发布、动态管理。

10.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有行政执法权的各市直部门)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栏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信息发布。

(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数据更具含金量

11. 针对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存在数据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要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认真核实完善年度报告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质量进行排查,提高发布数据精准性,并在总体情况主动公开补充本单位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深度融合。

1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等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任务分工: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安排平台承建单位对全市所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对改造后的页面进行检查,本单位政府网站首页、各专题涉及政务公开的栏目都要跳转至改造后的页面。

13. 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做好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于710日前全面排查已公开政府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相关整改方案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发布在监督保障栏目,市政务公开办将检查各单位的信息公开网,并把整改情况纳入2020全市政务公开第二次测评;第二阶段,各地各部门于年底前对照六提六促工作要求,结合国办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市年度重点任务,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政务公开办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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