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力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5-29 15:40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监局信息公开网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9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持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力 发布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力、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科长 余塘海



2020年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

一、监督抽检质量情况

(一)全市食品监督抽检情况。一是食品抽检情况。自2019年以来,全市完成食品抽检任务为6790批次,抽检食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32个大类171个细类,不合格食品123批次,不合格率1.81%;二是不合格食品情况。不合格食品主要为餐饮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31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25.2%,糕点不合格22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17.89%,酒类不合格21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17.07%。餐饮食品和糕点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酒类主要是甜蜜素和酒精度不合格。

(二)全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一是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自2019年以来,完成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6038批次,抽检涉及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共74个细类,不合格97批次,不合格率为1.61%%。二是不合格食品情况。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主要为韭菜、鳊鱼、虾、蟹、豆芽。其中,韭菜占不合格总数的18%,鳊鱼占不合格总数的 16%,虾占不合格总数的 16%,豆芽占不合格总数的14%,蟹占不合格总数的14%。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农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约为86%。

二、紧贴食品安全形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的安全,及时组织了疫情防控期间“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

(一)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项抽检。为严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的安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项抽检主要突出:一是重点突出辖区内有代表性、销量较大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组织抽检;二是突出电商食品销售平台抽检,原则上现场和网络抽样各占一半。三是重点对米、面、油、蔬菜、水果、畜禽肉、蛋、奶、水产品等25个细类开展抽验,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存在的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229个检验项目实施检验。共安排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70批次抽检任务,均已完成任务,抽检合格率100%;

(二)开展了节令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一是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耗大的特点,开展炒货、大米、食用油、腌腊肉等69批次专项抽检;二是根据季节性特点和食品安全形势开展专项抽检。如去年集中开展水产品228批次抽检,不合格21批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适时开展跟踪问题抽检。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举报投诉多的食品,适时开展跟踪抽检;二是适时开展不合格食品的追踪抽检。梳理阶段性食品抽检结果,锁定不合格食品实施再次抽检;三是针对问题排查。及时收集和汇总国家或省风险监测结果,结合辖区食品安全实际进行分析、研判,并联合相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开展问题食品排查,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四是开展节令性食品专项抽检。根据季节性或节日期间大宗消费食品的特点,开展专项抽检,防止不法商贩浑水摸鱼、以次充好等情况的发生;五是定期公示抽检结果。每周将食品检验结果进行公示,引导群众消费。


芜湖市食品监管情况发布

2019年,全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严格目标管理和风险防控,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强化食品日常监管和突出问题联合整治,持续开展农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四项治理,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推动社会共治和示范创建,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2019年市场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8.89%,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8.14%;食品安全工作在省政府评议考核中名列第三,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020以来,我局持续加大食品监管力度,强化疫情期间检查指导,助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有序,食品质量安全、平稳,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先试先行,推进许可承诺审批试点

一是推行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芜湖市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将食品销售监管的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中,帮助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大幅缩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减少企业开业时间成本,激发食品销售市场活力。芜湖市苏宁小店作为第一批申请的食品销售许可承诺的连锁企业,已通过现场核查,届时苏宁小店将成为芜湖首家获得食品销售许可评审承诺的企业。

二是疫情期间试行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印发了《关于疫情期间对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暂行)》,在全省率先试行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发放了首张告知承诺食品生产许可证。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大大缩减了行政审批时限,实现了“一次申领,一次承诺、一次办结”。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了办事流程,为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二)督导结合,助力企业学校复工复学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发放《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告知书》,指导企业按照要求有序恢复生产、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市场食品供应安全平稳。着重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把进货查验关、过程控制关、添加剂使用关、卫生管理关、出厂检验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食品流通单位监管。疫情防控期间,着力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坚决禁止活禽交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严查经营行为,严禁采购、交易、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三无、过期食品;严格销售管理,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时将各种散装食品分离存放,远离各种污染源,防止造成食品污染;继续发挥农贸(批发)市场快检作用,按照规定开展快速检验。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先后印发了《关于取消或延期举办宴席聚餐活动的倡议书》、《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十条规范》、《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等文件,部署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因疫情影响积压的过期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食品添加剂。复工复产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数5060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380户次,责令整改101户。开展复学前学校食堂检查验收工作。为切实保障返校师生饮食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辖区教育部门、卫健委、公安局在开学前对学校开展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其中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设施设备和场所的清洗消毒、就餐管理和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验收。目前,检查验收组对已复学的109所学校均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已开学的学校食堂实行了全覆盖检查。

(三)突出重点,强化重点食品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芜湖市“守底线、保安全、护双节”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守底线、保安全、护双节”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深入排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行动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77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738家次、责令改正55家次,食品经营单位9970家次、责令整改39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9275家次、责令改正400家次,抽检食品889批次,立案查处299件,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生产环节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按月组织开展酒类、肉制品、豆制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的仓库(冷库)和生产车间等场所,仔细查阅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文件。着重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遵守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清洗消毒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物料贮存管理、食品出厂检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严格按“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帐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工作目标,针对特殊食品经营者数量多、销售散、规模小等特点,重点从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对商超、药店、母婴店、食杂店、生产企业直售店、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体验)店等特殊食品经营者提出了具体提升标准,着力解决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经营不规范问题。

四是加强猪肉及禽类产品监督检查。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建立健全自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一查采购的生猪产品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查验并留存“两证一报告”,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病死猪肉及无法提供“两证一报告”的猪肉等生猪产品。二查采购和销售的冰鲜禽产品是否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集中屠宰销售的冰鲜禽产品是否佩戴检疫合格字样脚标。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加强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

2.强化风险分级管理。组织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并严格根据风险等级对应的监管频次,在年度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覆盖。

3.持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重点食品月度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整治;开展流通环节食盐质量安全治理和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小摊贩专项治理,强化对网络订餐的管理。

4.推进示范提升。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整治双提升行动,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提升行动,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农村“五好”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以上,争创1条“安徽省餐饮质量安全街区”。推进幼儿园和小学100%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

5.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强化食品抽检,确保完成2020年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4.1批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以上。针对节日期间大宗消费食品开展节令性专项抽检,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强化风险控制和交流。

6.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两超一非”、经营过期食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强化稽查协作。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和区域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渠道。

7.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