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解读】市民政局副局长靳毅解读《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民政局
主持人: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何任斌 发布人: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梁宝金、市民政局副局长靳毅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十分高兴有这么一次宣传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机会。根据本场新闻发布会计划,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76.43万,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9.65%,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13家,床位1.69万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福利院等)66家,床位1.14万张;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47家、床位0.55万张。全市建成了80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配餐、日托、保健康复等服务,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政策引导,推动措施落地
1、完善养老服务业政策体系
2019年,市政府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芜湖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文件,明确了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队伍建设等工作方面目标和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2019年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和综合监管。
2、推动政策落地
2016年9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芜湖市养老服务业财政扶持政策操作规程(试行)》,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规范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等补贴的具体发放程序。2019年市县两级已兑现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215.85万 元,建设补贴153.11万元,大力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市、县(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居家养老设施的建设运营补贴。继续实行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截止11月底,共向10.65万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255余万元,向2.4万名老人发放低收入补贴1164余万元。
3、科学规划养老设施设置布局
根据全市老年人口总体规模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芜湖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合理规划布局我市2014-2020年近期规划和 2021-2030年远期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根据总体目标,规划按年度进行了任务分解,确立了分期建设目标,做到有效指导城市养老设施建设。2019年我市根据《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并将建设任务列入民生工程考核指标和目标绩效考核。2019年我市三级中心覆盖率达60%以上。
4、建立芜湖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
全面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了供给对象、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主体。该清单包含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支持项目、重度残疾老年人护理服务项目、政府供养老年人兜底保障、困难老年人抗风险能力保障项目、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老年人优待服务等6类服务,梳理出10个具体服务项目。
(二)强化机构功能,满足刚性需求
1、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2019年,芜湖康怡养老服务中心、芜湖滨江长者阳光养老服务公司、华康长者安养中心、芜湖慈海康养中心、春晖园养老服务中心、芜湖蕾娜范海螺颐养院等一批民办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养老床位近千张。
2、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升级转型。
我市深化改革,放开市场,支持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社会福利中心,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布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公建民营。目前我市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13 家,其中芜湖县永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公建民营代表在2019年安徽省养老发展高峰论坛暨博览会中作公建民营经验交流发言。
3、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为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2017、2018年市民政局将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市级民生工程,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整改,改善敬老院安全运营条件,逐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出台《芜湖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协调小组,部署启动专项行动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期间,对全市养老院进行了对标自查,9个县区对辖区内各类养老院进行了全面核查,养老院对标整改全面展开,整治率达到100%。三是完善养老服务培训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考察交流机制、出台奖补政策等方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019年6月,我市举办了首期芜湖中德养老护理培训暨高峰论坛,全市近百家养老服务机构参加。四是加强行业管理。成立安徽省第一家市级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功能。
(三)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1、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201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引进智能化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建立了市、区两级智能化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和信息平台。截至目前,系统注册老人3.5万余户,发展加盟服务商近千家,为老人和居民提供呼叫服务50万余次,满意率达95%以上,在市区基本形成了“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展速度和服务质量都走在全省同行业前列。目前,智能化养老信息平台已覆盖繁昌县、南陵县。
2、打造品牌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培育本地企业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芜湖市安徽浩研养老服务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引入台湾福乐多管理团队建立的大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内容涵盖中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信息平台、健康管理等方面,并向居家服务延伸。弋江区李巷社区、镜湖区教场东村、鸠江区湾里街道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已委托社会组织管理运营。引进外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在我市落地。福州金太阳、南京丰华等已在芜正式运营。
3、拓展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技术支撑。我市部分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了延伸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三山长寿中心、鸠江区长寿源养老服务中心、芜湖县六郎镇慢城养老中心将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延伸,为周边日间照料中心开展送餐服务,为高龄老人提供生活便利。浩研养老产业基地为大富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和重型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并提供定期上门访视服务。
4、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重点支持发展社区小规模、多功能养老机构,并设置卫生服务机构,向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芜湖和平老年医养服务中心、华康长者安养中心、慈海康养中心、芜湖蕾娜范海螺颐养院正式在我市落成,新增护理型床位约700多张。
5、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
一是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2019年我市根据省民生工程要求打造了智慧养老社区试点示范项目,主要围绕服务智能化、管理体系智能化、安全健康智能化等多方面为老人提供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已投入419.7万用于四湾智慧养老社区试点建设工作,该试点已顺利通过省厅评估。通过试点工作,有效探索我市实施智慧养老服务工作路径,为全面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工作积累经验,打造智慧养老试点范本,形成进一步可复制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二是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市级财政安排26.60万元资金对镜湖区200户分散供养城镇“三无”老人,低收入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老人,重度残疾老人和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有安装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部分地面铺设防滑设施以及在卫浴间、座厕周边安装安全扶手等方面免费进行了适老化改造。三是在市区开展助餐试点,给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四)积极申报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
2019年,我局积极配合发改委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全市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政府和企业按约定承担公益,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项目,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通过开展城企合作将扶持一批养老服务骨干企业,有效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五)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
2019年6月份,我市成为首批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试点单位。我局多次赴上海参观考察,就长三角一体化事宜与上海市民政局、普陀区民政局、徐汇区民政局开展结对共建合作。在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方面,我市积极引进上海具有成熟养老产业经验的企业合作,当前部分县区正与上海相关企业项目对接当中。12月19日,与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长三角养老协会联合体、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共同举办“首期长三角养老机构高级研修培训班”,全市共有30名养老院院长参与培训。
(六)推进条例实施
《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职责和支持政策,强化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推进智慧养老、“互联网+养老”建设,着力解决居家养老养老设施布局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条例》颁布实施后,将为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养老管理体系。召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讨论议事规则,落实牵头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管理。成立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协调推动《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医养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协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养老行业自律。
二是以《条例》为抓手,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标准,拟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居家养老设施布局和服务能力的提升问题,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拟到2020年实现每个居委会(村)都建成一个综合养老服务站点,每个服务点均需要落实6助: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洁和助行。摸底社区用房情况,整合现有社区平台资源,提高社区用房使用率。明确社区养老服务站的配套设施及配建标准,建立评估体系和考核体系。积极谋划开展市区社区老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重点帮助解决高龄、独居以及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群体的日常用餐难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探索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重点解决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持续推进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在全市推进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是积极利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的契机,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为契机,积极谋划一批、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形成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有效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5张。总投资4.97亿元的“浩研·彩虹园”芜湖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基地项目和芜湖海螺医养结合项目已通过市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
四是依托长三角养老一体化试点市机遇,邀请上海地区专业人员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我市养老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依托安徽中医药高专的专业优势,加大培训养老专业护理人员力度,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五是加快智慧养老建设。鼓励县区进行智慧化养老平台试点建设,同时做好与市级智慧养老平台的对接工作。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