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29 10:5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 字体:【  
       2018年9月18日,贺懋燮市长签署第58号政府令,公布《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问:制定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新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和规范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颁布及修订、我市区划调整和市民对市容市貌的要求提高。为此,有必要根据上位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即本市市区范围以及芜宣机场本市管辖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全部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问: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安全规范、文明美观、依法设置的原则。
    问:办法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有哪些规定?
    答: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包括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和在网上发布草案等方式征求行业组织、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新建和改建(扩建)建筑物、广场、商业街等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纳入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问: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载体和区域有哪些新规定?
    答:除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外,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城市景观建设与管理和广大市民对城市容貌要求等实际,本办法还作了如下规定:
    1、利用建筑物顶部、特色建筑外墙立面等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2、危房或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3、影响烟气排放、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灭火救援的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4、禁止利用行道树、城市绿地设置户外广告。
    问:办法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有哪些规定?
    答: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征得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相关部门同意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应当按照批准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在户外广告牌面醒目位置标明许可证号。
    问:如何获得利用国有载体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使用权?
    答:利用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所)等国有载体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其使用权应当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取得。
    问: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期限?
    答:以高立柱广告和电子显示牌(屏)广告形式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其行政许可期限不超过五年;以其他形式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其行政许可期限不超过二年。
    问:办法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作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保障的责任人,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除期间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人现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在此期间户外广告设施暂停使用。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制定户外广告安全防范预案,遇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经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行政许可延期手续。
    问:办法对建立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信用档案有哪些规定?
    答: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诚信管理,建立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信用档案。对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的违法行为计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