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局长胡家宏发布:2018年芜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01-02 16:57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编辑:市质监局信息公开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 14:30 ——15:30
发布地点:芜湖市广播电视台二楼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主办方:芜湖市质监局
发布单位:市质监局 主持人:新闻办主任马涛


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由芜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牵头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家宏和市质监局法规科科长陈田、特种设备科副主任科员丁培宏到会为大家发布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电梯监管信息化系统及电梯立法情况介绍。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新安晚报、安徽经济报、安徽法制报驻芜记者站、中安在线芜湖频道以及芜湖日报、大江晚报、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交通经济频率、新闻频道、生活频道、芜湖新闻网、皖江明珠网、“今日芜湖”客户端等媒体朋友,欢迎你们的到来!
    发布会共三项内容,分别是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介绍、我市电梯监管信息化系统介绍、我市电梯立法情况介绍。
    下面依次进行,首先请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家宏同志就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请市质监局法规科科长做好准备。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市质监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监管部门历来重视。2018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守安全底线,在安全监管工作上实现了“五个一”的新突破,即建立了一项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建设了一个电梯应急救援监管信息系统、构建了一个检验安全隐患预警机制、完善了一张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巡查网、出台了一部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法规。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目前我市取得了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好成绩。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来我市调研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我市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送工作经验。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市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体情况。
    一、特种设备基本概况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截止2018年12月27日,全市特种设备注册数49018台(套)(不含压力管道,气瓶),比上年增长9.57%,总量稳居全省第二。在用设备44370台(套),涉及使用单位5000余家。其中电梯21989台,压力容器9447台,起重机械7888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4210台,锅炉726台,大型游乐设施109台(套),客运索道1条。拥有压力管道589千米、气瓶40万余只。2018年共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4776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4660份,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4830件,均高于去年同期。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安装、改造、修理)共计216家(证),其中设计、安装、改造、修理单位71家(证)(不含电梯),电梯制造安装维保单位81家,气瓶充装单位64家。检验检测单位15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1家暨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气瓶检验机构8家,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家,安全阀检验机构3家,无损探伤检验机构1家。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人员情况。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共计73个(含基层所)。其中专职机构5个,兼职机构68个。全市持证安全监察人员共计445名(A类证5人,B类证440人),其中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监察人员335名,其他机构110名。
    二、2018年安全监管主要工作
   (一)压实责任,着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在具体分管领域具体抓,成立并及时调整市局安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局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也都成立相应安全领导小组,市局与各县区局签订安全责任状,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构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构建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点查找手册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南第一时间印发给各级监管部门,并在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中广泛宣贯,指导风险点查找和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建立一单四制制度。即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一个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四是积极推动电梯地方立法。芜湖市在全省较早出台了《芜湖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办法来指导我市电梯安全工作。为把实践中将一些好的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来加以固化。今年我局积极牵头起草芜湖市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市质监局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起草了《芜湖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条例》目前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梯监管水平。
   (二)严格执法,狠抓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级监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暗查暗访”、“网格化巡查”等方式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市安委会特种设备专项行动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各级监管部门结合本级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整治、电梯施工质量提升行动、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燃煤锅炉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排查治理、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医院、车站、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展开专项重点检查。市质监局对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对各县区(开发区)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018人次,检查企业4484余家,封停设备361台,发现问题隐患1464个,已整改1410个。其中重大隐患14个,均已整改销号。对于未整改的隐患,监管部门建立清单管理,督促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逐条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二是精准打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切实解决过去存在的“只整治、不处罚”的问题,形成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市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共立案54起,处罚127.92万元,比去年分别增长50%,67.54%。其中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共立案14起,处罚35.39万元。比去年分别增长250%、290%。立案数量和处罚数额都大幅高于去年,有利震慑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发挥检验把关作用,构建检验安全隐患预警机制。芜湖市特检中心的综合实力居全省各地市检验机构之首,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市特检中心通过严把检验质量关,在检验过程中将可能发生的问题隐患及时报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建立三个清单,充分发挥一单四制作用,市质监局对于重大隐患进行督办,下发隐患督办函,各县区局逐条督促跟踪消除,市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相应督查。此外,市特检中心每季度向监管部门发布特种设备风险预测,监管部门有针对性进行检查。根据全国各地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监管部门及时发布相应预警,有效提高各单位各部门的风险防控意识。四是突出重大时段、重大活动,强化安全保障工作。在重大时段、重大活动期间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重大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在重大时段、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今年为芜湖市科博会、房车露营大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召开提供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三)科技兴安,着力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一是芜湖市特检中心在全省较早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基于检验数据的信息化平台,能及时反映设备检验信息,给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检查提供便利。二是我市电梯应急救援监管信息系统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系统功能目前处于全省最先进水平,是全省第一个将电梯应急救援系统与市政府12345应急救援系统相融合的,实现覆盖全市的电梯应急救援三级网络,提高了救援的实效性、权威性。2018年3月至今自系统试运行以来,截至2018年12月27日共接到电梯救援电话1142起,共解救被困人员2342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不到15分钟,远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区30分钟、县域1小时的时间,充分发挥了该系统在应急救援方面的作用。三是完善了一张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巡查网。在各区试点推广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了特种设备网格巡查内容和事项并延伸到四县,通过划分网络,网格员对网格内的特种设备广泛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实现常态化监管。
   (四)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质监系统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将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作为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根据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监管部门先后在红星美凯龙商场开展了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涉氯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特东方神画景区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均取得了成功,检验了预案,锻炼了队伍,有效提高了各单位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目前,我市已形成政府部门、社会、企业三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有力保障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一是不断提升监管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全年市局承办了省质监局送技送法活动、承办全省质监系统执法骨干培训班、芜湖市质监基层执法培训班等教育培训,共培训5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监察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监察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质监系统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QQ、LED屏等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大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活动期间,全市质监系统共接受群众咨询1349次,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展板、标语6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79余份。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零事故的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特种设备快速增长与安全监察人员数量和水平不相适应;二是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三是信息化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风险隐患排查六项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松懈,安全要常常讲、时时抓,决不能有松松气,停停脚的思想。2019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我们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也真诚的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谢谢!
    接下来,请市质监局法规科科长陈田同志发布电梯立法开展情况;请市质监局副主任科员丁培宏准备。大家下午好!
    现在向各位汇报芜湖市质监局起草《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电梯安全立法调研,研究分析电梯安全问题,积极寻求解决路径,为电梯立法奠定基础工作。
    2018年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并于12月6日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是安徽省省内第三部关于电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
    《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适用于电梯的选型配置、安装、改造、修理、更新、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法律、法规依据:
    电梯,已经从以前的新鲜事物成为如今的常用设备,凡是融入现代生活的人们,没有不接触、使用过电梯的。如商品住宅需要安装电梯,大型商场需要使用电梯,甚至老旧小区升级改造时也要加装电梯。但由于相关专业立法滞后,导致电梯从生产、运营到维护过程处于散乱局面。以至于电梯伤人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因而,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对电梯行业加以规范,让人们摆脱身边的威胁。
    就我市而言:2003年第一次特种设备普查时,我市仅有电梯403台,截至2018年7月,全市注册电梯已经突破22000台,15年时间增长了50多倍。2016年-2017年电梯困人通过110报警通知救援的达483次、545次。虽然201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包括电梯在内的8种特种设备加以规范,但电梯的普及度和与百姓生活的密切度决定了其在安全要求、监管方式等方面应远远高于其他设备。 芜湖市近年来电梯安全形势总体态势平稳,没有发生亡人事故,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电梯维修保养市场混乱、矛盾突出等问题仅仅靠一部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个别条款,很难承担起全面规范电梯行业的重任。因此,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规,将关乎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电梯置于严格监管之中。
我市条例的法律依据有“一法一条例”
    法律依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出租销售)、使用(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多方面进行规范。
行政法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4年施行,大部门内容被特种设备法吸收,少部分不同,现行有效。
    参考:地方政府规章:《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年262号)《条例》吸收了《省办法》中很多好的制度和规定,比如要求电梯轿厢内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依托统一平台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系统等。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建立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轿厢信号覆盖、电梯选型配置、诚信建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2016年4月1日施行)(电梯设计、施工监管、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应急救援体系、信息化监管平台、选型配置监管)
《芜湖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芜政(2016)99号
    应当明确:《条例》属于省人大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在芜湖行政区域内实施。
    二、其他地区电梯安全立法情况
    据了解,在省级层面,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市级层面,山东潍坊;江苏徐州市、常州、南京,浙江金华、湖州、温州都陆续出台各自的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省内电梯立法:铜陵出台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淮北市出台《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出台的《条例》是省内第三部有关电梯的立法。除去附则仅三十三条,针对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乘客等不同的管理对象设定罚则5条,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切入点准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条例》原则不再重述,不追求大而全,但规范的电梯类型最广,管理的重点到位,整个草案的起草质量获得专家充分肯定,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三、条例的制定过程及主要特色:
    本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我局于2017年3月成立了电梯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组,完成立法起草工作领导组的组建工作。2017年10月,在调研和征求生产单位、系统内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草案。2018年5月,在市人大、市法制办带领下调研学习浙江金华市、温州市立法经验,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进行修改,形成一稿。6月,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特检中心、电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并在听取市人大、法制办、住建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7月,通过调研学习常州市、湖州市立法经验,再次召开多层次、不同类别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一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以及我市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市民代表参加座谈。结合调研经验、座谈会及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形成《条例(送审稿)》,由法制办审查。2018年8月,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决定和市法制办意见,起草小组进行再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报市人大,经过市人大两轮的讨论,终于11月2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本条例,数易其稿,历时一年多,可以说,出台的《芜湖市电梯安全条例》凝聚了各级领导、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心血,具备芜湖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电梯安全责任主体
    条例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和相关义务,也明确了乘客的义务,设定了相应的罚则。尤其是强调了维保单位的救援义务,势必对规范目前低价维保、异地维保,较为混乱的电梯维保市场起积极作用。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电梯选型、配置和安装的规范
    采纳了监管部门意见,条例在电梯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检验等几个环节明确了管理方责任,强化房屋建设有关单位责任,从源头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如要求条例实施后新装电梯,建设单位应当实现电梯轿厢内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便于救援)、电梯机房安装满足安全运行需要的空调(防止过热),设定的处罚条款也体现芜湖电梯立法的特色。
    三是新设了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条例要求电梯安全监管要依托全市统一的“12345”平台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系统、规定了维保单位救援时限和信息报送制度、监管部门监督抽查制度。尤其是将网格化管理、信用评价制度等内容纳入条例,将日常监管中好的做法好的政策加以固化,上升到立法,体现芜湖电梯监管方式的创新。
    四是解决电梯安全监管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问题
    明确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电梯应急救援、监督管理等提供经费保障。同时也规定了住宅小区电梯维保费用分摊比例,有助解决现实纷争,防止推诿扯皮。
    五是推行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
    我市电梯应急救援监管信息系统已经正式开通,该系统功能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通过与市政府12345平台对接,实现覆盖全市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这是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路上前进的一大步。借鉴先进经验,将鼓励安装电梯安全远程监测装置,推行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写入《条例》,具有前瞻性,是我市立法创新,势将提升全市电梯安全总体水平。
    2019年3月1日,《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即将实施,这对我市加强电梯监督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解决民生关注的问题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的大事。我们相信,这部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必将为芜湖城市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请市质监局副主任科员丁培宏发布同志我市电梯监管信息化系统情况。
    一、系统建设背景和依据
    随着城市建设加快,电梯数量也在快速增长。电梯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质监部门更加突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全市在用电梯近三年来没有发生亡人事故,电梯安全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
    2003年第一次普查整治时,我市仅有电梯403台,截至2018年11月,全市注册电梯已经突破22000台,是2003年的54倍多,近年来电梯年增长速度仍高达20%以上。我市有电梯制造企业2家,在芜从事电梯维保企业81家。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老旧电梯越来越多,目前使用5年以内的乘客电梯10040台、5年到10年8492台,超过10年的电梯895台。全市电梯安全形势虽保持了良好态势,但因电梯质量、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电梯困人的故障还时有发生,2016、2017年电梯困人通过110报警救援分别达483次和545次。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是群众最为关切、须臾不能离开的一大热点问题。为全面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芜湖市质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电梯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建成了覆盖全市的电梯信息化应急救援监管系统。
    二、系统基本功能及特点
    四大功能:1.应急救援。系统以电梯编号、二维码电子标签作为电梯的身份标志(电梯身份证),并基于此建立覆盖全市的电梯统一数据平台,以该平台为基础,建设电梯维保管理与应急救援系统。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电梯编号、统一救援电话、统一电梯数据、统一救援处置、整合救援资源”,来实现三级救援无缝对接。2.维保监管。电梯维保管理系统是通过对电梯维保人员行为定位监督,并通过APP上传维保电子图片、签字工单,从而准确判断电梯的日常维保情况,有效防止违规维保、无证上岗、偷工减料的现象,降低电梯故障。3.数据统计与分析。可以实时动态的了解我市电梯数量、检验状态及维保单位、人员基础数据。4.物联网功能。通过在20台电梯加装物联网监控系统进行试点,可以实现可视化监管和救援。分析、掌握电梯物联网应用带来的问题和管理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实施物联网项目奠定基础。
    系统特点:该系统是我省目前建成的功能最强大、救援最先进、监管最完备的电梯信息化系统。制作了芜湖独有的“电梯身份证”信息化标志牌。该标志牌包含了我市1948个使用单位的19427部在用垂直乘客电梯的身份信息、定位信息、检验信息、救援信息,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方便电梯困人时的求救。建立了完备的三级救援体系。以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为依托,整合了法定使用、维保单位、二级救援队伍及119、110、120等社会救援力量,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完备救援体系。实现了大数据监管。通过对救援记录的大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对电梯故障原因、困人高发时间段、易发生故障的小区、维保单位、电梯品牌等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确定监管重点对象和区域,有效提高我们的监管水平。
    三、运行以来的成效
    自系统试运行以来,真正做到了电梯困人救援时间大幅缩短,救援完成率百分之百。截至2018年12月27日共接到电梯救援电话1142次,共解救被困人员2342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不到15分钟,远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区30分钟、县域1小时的时间,无一例救援脱节问题。
    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了导致电梯困人的故障主要原因,哪些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好,哪些小区电梯故障频次高,一年哪个季节、一天什么时间段电梯困人频次高...有效地强化了电梯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大幅度减少了人力、物力。
    最后,电梯应急救援信息化系统是个新事物,既需要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更需要大家对不足之处,多提宝贵意见,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乘梯出行安全的保障水平。
    刚才,市质监局的三位同志分别介绍了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电梯立法开展情况和电梯监管信息化系统情况。
    下面发布会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有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请举手向我示意。
    特种设备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各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的关注程度。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会后,大家需要什么素材和资料可以与芜湖质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3-5968709。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