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11-01 15:23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编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市监局副局长郭力 发布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市市监局副局长郭力、副局长张国霞、抽检科科长余塘海


    2019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
    一、监督抽检质量情况
   (一)全市食品监督抽检情况。截止9月30日,全市食品抽检共完成抽样4387批次,检验3959批次,不合格78批次,不合格率1.97%,不合格品种主要为糕点、酒类、餐具,其中糕点23批次,酒类19批次、餐具14批次,分别占检验完成数的百分比为0.58%,0.47%,0.35%。
   (二)全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截止9月30日,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共完成抽样3880批次,检验3749批次,不合格70批次,不合格率1.867%。从不合格品种涉及的9个检验项目不达标来看,主要集中在“农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98.57%。
   (三)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2019年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1241批次,截止9月30日,已完成772批检验(其中: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专项207批),完成率62.2%;不合格3批,其中中成药不合格1批,检验项目是“微生物限度”,中药材及饮片不合格2批,检验项目是“性状”;合格率为99.6%。医疗器械抽样21批次,其中:国抽4批次、省抽17批次。化妆品抽样42批次,其中:国抽32批次、省抽10批次。
 
    二、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794份,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1099份,占29.0%。报告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其中医疗机构占比70.3%,经营企业占比29.7%;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病例报告409份,其中严重伤害报告45份,占比11%,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主要来自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和其他使用单位,其中医疗机构占比66%,经营企业占比31.3%,其他使用单位占比2.7%;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20份,无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报告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其中医疗机构占比21.7%,经营企业占比78.3%。收集上报药物滥用报告81份,报告主要来自缉毒部门和美沙酮门诊,其中缉毒部门占比98.8%,美沙酮门诊占比1.2%。
   

2019年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进一步规范市场、守牢底线、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努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和落实《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企业、政府、社会法定责任和义务,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
    二、全面落实党政同责。8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先后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人大也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议题。在全省率先调整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3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理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具体贯彻举措,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对县(区、开发区)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织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
    三、严格全程监管。
    一是加强过程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我局持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大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行动,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实施风险分级。截至目前,共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13096家,其中一般风险12964家,中等风险111家,较高风险1家,高风险20家。同时,强化日常监管,依据风险等级实施相应频次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聚焦热点难点,强化专项整治。强化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成效,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验收工作进行抽查。积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围绕“元旦、春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学校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网络订餐平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乳制品、糕点、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三是开展“四项治理”,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新一轮农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四项治理”行动,推动实施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和小摊贩备案管理。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436家食品小作坊全部完成登记,备案小餐饮6463家,小摊贩备案率在全省领先。大力推动追溯体系建设,350多家新型经营主体进入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追溯平台,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省局重点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建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全覆盖,肉菜等重点品种销售凭证信息齐全;全市331家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销售企业已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四、严查违法违规。推进清单动态管理,修订食品安全监管权责清单110项,指导和规范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依法行政。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利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36起(其中查办食品重大较大案件1起),行政处罚436起,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6.32万元,罚没款合计252.84余万元。坚持重典治乱,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隐患、“潜规则”及行业共性问题和相关违法行为,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案件“处罚到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
    五、提升监管能力。随着新科技和互联网广泛运用于食品产业,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O2O食品零售、微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基层现有监管力量、监管手段、监管方法短时间内很难适应新形势、新需要。对此,我局坚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研究食品新业态监管方式,完善“智慧食药”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票证通等电子追溯系统,提升监管效能,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沉,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四员”制度,继续开展监管人员大培训,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由市纪委牵头,我局与公安、教育、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从九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着力强化药品风险防控,主动适应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加强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没有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1、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期办结制,实现“一网、一窗、一次”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办理过程、结果各节点信息同步推送、共享,实现药品各类许可信息与综合监管分类执法平台互通,2019年共办理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审批事项826件。
    2、持续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深入查找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个制定化解措施,确保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力度,依据风险等级实施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5户次,特殊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40户次、药品使用单位853户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670户次、使用单位536户次。
    3、持续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清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组织开展对疫苗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专项检查;开展个体诊所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票账货款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开展医疗器械“清网”专项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促进药械化市场规范。
    4、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重案要案查处力度。全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立案120起,行政处罚113起,其中药品类案件72起、医疗器械类案件16起、化妆品类案件25起,涉案产品货值金额52万元,罚没款合计41万余元。查办药械化重大较大案件4起,其中1起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5、加强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是国家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233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425万元,地方配套713万元,市财政安排办公和业务用房改造200万元);药品实验室面积由原来的4000平方米增加到5000平方米,药品参数由原来的111个提升到158个;仪器设备的总价值为2780.55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中心的实验环境,为拓展检测领域提供了基础保障,为行政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6、不断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载体,开展药品安全常识常态化宣传,积极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用药知识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分级分类宣传即将实施的《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升药品安全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