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新宇发布:2018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9-06-06 08:46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编辑: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19年6月5日  发布地点:市广电中心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负责人 王文婧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 局长 李新宇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2018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2018年,芜湖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每立方米,完成省下达考核任务,优良率为67.8%;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国家水质考核6个断面达标率100%,其中,裕溪河裕溪口、青弋江宝塔根和黄浒河荻港3个断面的水质优于国家考核标准;各功能区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一、空气环境质量
    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244天,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3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9%。
    二、水环境质量
    2018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稳定,全市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长江桂花桥、弋矶山、四褐山、东西梁山断面,漳河澛港桥、南陵繁昌交界,青弋江宝塔根、黄浒河荻港、裕溪河裕溪口等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青弋江海南渡、西河入裕溪河口、杨柳村等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2018年,全市声功能区共设监测点10个,全市四类功能区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布点为148个,监测面积148平方公里。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全市昼间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0分贝,优于国家规定标准。
    四、土壤环境状况
    2018年,我市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全面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地征收、收储、出让等环节环境监管。全市土壤环境状况保持稳定。
    五、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状况
    2018年,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共11.34万吨,处理上年结转0.54万吨,综合利用2.56万吨,安全处置5.91万吨,贮存3.41万吨,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利用和贮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3.63万吨,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焚烧处理。
    六、环保重点工作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强化制度设计,制定20余项配套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强化联合督查,点源面源协同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排放调度,落实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各项措施;强化问题整改,推动方村、港西、合南、清水、许镇等一批工业园区(集中区)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深度治理,在火电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强力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实施减排改造;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建成73套集装箱码头和货运码头船舶岸电系统;新增500余辆新能源公交车,以公交“换芯”实现城市“换肺”。
   (二)全面打响碧水保卫战。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围绕落实“水十条”,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五治”工作。开展漳河、长江排口监督性监测,设置27个水质断面实行月度考核,压实属地水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安排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示范片28个,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94.38万亩,推广各类作物秸秆还田利用面积113.2万亩,全市化肥利用率38%以上、农药利用率40%以上。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全市82条黑臭水体已完成73条整治任务,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比例达89%。启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完成14个环境问题隐患整改;实施健康路水厂取水口关闭替代工程。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围绕实施“土十条”,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组织开展固废大排查,发现固废倾倒点41处,对非法倾倒固废实施无害化处置。启动固废综合处理利用、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固废防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政法机关司法联动,完成我市境内发生的“1.29高安污染环境案”、“4.8长江二桥等地系列倾倒污泥污染环境案”、“4.21经开区倾倒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案”等多起司法案件侦破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四)严格环境监管和执法。针对工业园区(集中区)、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处置、自然保护区、辐射源等环境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领域,开展专项交叉执法检查和问题排查。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6282件,全部按期办结。开展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大调研大走访大整改”活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我市信访量较2017年下降50.4%,降幅居全省第一。
   (五)生态环境治理改革持续深化。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出台《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汇入长江的主要河流13个地表水断面实施市级生态补偿试点,2018年累计产生生态补偿金975万元,污染赔付金650万。出台《芜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建立环境执法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244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联合惩戒,开展 10家企业信用修复,对6家环评机构进行通报并记入诚信管理档案。
   (六)环保优化发展持续加强。2018年,我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坚持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参与“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54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656件。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按期完成7个行业48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补充及变更排污许可证12家。
   (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2018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信访件整改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以“整改方案落实”和“群众满意认可”为整改标准,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开展“回头看”,全面核查,建立清单,规范台账,挂账销号,确保整改质量。目前,各级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总计1373件,已上报完成1065件,整改完成率为77.57%,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以上,我把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做了一个简要介绍,更加详细的情况,请大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8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作进一步了解。
    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芜湖样板,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