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峰发布:芜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日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水务局
主持人:市河长办副主任 陶莲仙 发布人: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我市境内河流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69条;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有14个,1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有2个。跨县区河流有长江、青安江、青弋江、漳河等共15条;跨市湖泊有枫沙湖,跨县区湖泊有凤鸣湖、银湖共2个。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河长办着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提升。5月5日,市级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了省级总河长会议和李锦斌书记讲话精神,听取市河长办关于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汇报,审议有关文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湖)长潘朝晖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发展所需、民心所盼、责任所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共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落实,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增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全市基本建立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逐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2%、21%。全市主要河湖、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其中长江干流东西梁山、弋矶山、四褐山、桂花桥4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青弋江、漳河、裕溪河等5个国控、省控重点断面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证安全。
到2030年,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主要河湖、水库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全市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80%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初步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市建立了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将河长湖长延伸到村,对重要湖泊设立市级湖长。全市共设四级河长3067名,其中:市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河长10名,县级总河长17名 、副总河长20名、河长90名,镇级总河长115名、副总河长96名、河长500名、村级河长2215名。全市共设湖长187名,其中:市级10名,县区级23名,镇级60名,村级94。根据干部变动情况,5月28日对河湖长进行调整,在《芜湖日报》《大江晚报》《今日芜湖手机app》等市内六大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此外,市河长办聘请社会监督员12名。
二是出台完善相关制度。经市级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了《芜湖市关于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县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暗访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暗访制度》)。《激励办法》主要对我市推行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成绩突出的2至3个县(区、开发区)给予一定的激励,市级在分配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用于河湖整治管护及河湖长制推进工作。《暗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级河湖长制暗访工作,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切实提高暗访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河湖长制真正落到实处起到应有的作用。根据人员变动及职责调整印发了《芜湖市市级河湖长调整方案》和《芜湖市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调整方案》,对河湖长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部分调整。
三是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调动河湖长协助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协助单位的职责,经第三次市级总河长会议研究,每条河湖由2个协助单位调整为1个协助单位,协助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该河湖办公室主任,并相应落实具体承办科室和联络员。印发《关于调整芜湖市重点河湖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科室及联络员的通知》(芜河长办〔2019〕19号),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借鉴我省先进地市经验,印发了《芜湖市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强化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修复为内容,通过完善检察监督程序、组织执法监督调研、开展检察监督活动、开展联合宣传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多种手段,加强监督协作层面探索检察机关司法介入机制,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印发《芜湖市2019年度“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方案》,以“特色、典型、引领”为目标,突出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完成情况,突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突出各地河流特性和当地人文特色,积极争创省级美丽河湖,引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纵深推进。
四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河湖突出问题作为河湖长巡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市级河湖长制暗访制度,市河长办会同河湖长协助单位事先开展暗访工作,排查江河湖泊存在的突出问题。河湖长巡河湖时直奔问题现场,实行现场办公、现场交办,协助单位负责跟踪督办,市河长制工作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通报催办。2019年以来市级河湖长巡河湖20余次,市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共暗访20余次,交办发现问题30余个。
五是修订市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根据省河长办要求和“三大一强”方案精神,组织原编制单位对10条市级河流、11个市级湖泊“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进行修订,目前修订工作已结束,待相应河长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龙窝湖,枫沙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单位已确定,现正按技术要求编制,计划11月底前完成审查,年底完成审批工作。
六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市江河湖库显著位置共设立各级河长湖长公示牌6103块,其中市级公示牌69块。根据今年河湖长变动情况,对公示牌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河长湖长公示牌不仅标明了相应级别河长湖长的姓名、职务、电话、职责、管护范围、河湖管护的阶段性目标,还标明了24小时畅通的环保热线和河长办手机号码。
七是不断扩大社会影响。经常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成效,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在市区50个重要公交候车厅和全市800辆公交车尾LED灯开展河湖长制专项宣传,河湖长制发放河湖长制宣传册1000余份,组织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深入镇村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争取全社会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促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八是圆满完成两部总结评估工作。1月底,受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委托,以河海大学徐英达为组长的评估验收组对芜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组按总结评估要求准备的五大项十七小项材料进行逐一查看,并将赋分佐证材料录入评分系统。赴现场先后查看了各级河湖长公示牌设立情况、河湖“清四乱”完成情况以及河湖治理情况,并就地随访,进行河湖长制满意度调查,评估组对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进行拨打暗访,了解河湖长制相关人员及单位对河湖长制及自身工作职责的知晓情况。试评估成果受到了评估组专家的高度认可,并为我省在正式评估中取得免检资格。
九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市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城管等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以及长航芜湖公安分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相继开展河湖“清四乱”、长江采砂禁采管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河湖划界、入河排污口监管、黑臭水体治理、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江干流岸线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等十六大专项行动,河湖面貌为之焕然一新。
其一,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累计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97处,其中:乱占31处、乱堆18处、乱建39处、其他9处。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
其二,市级河湖大排查问题整改行动迅速。为加强市级河湖管理保护,进一步摸清市级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7月8日至18日,市河长办会同市水务局对我市境内市级河流、湖泊进行了一次全面暗访大排查。排查组累计排查河流总长度577公里,湖泊岸线总长度144公里,共发现四乱等问题380个。《关于抓紧对市级河湖四乱等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市纪检部门要求的“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380个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其中,205个问题确保在2019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剩余175个问题务必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98个。
其三,长江黄砂禁采管理持续加强。今年以来,市水务局积极围绕“重生态、严治理、大保护”的工作思路,重拳出击开展“清江行动”“专项整治”扫黑除恶等一系列工作,积极探索性开展对重点水域及集中停靠点内船舶的管理工作,今年我市逐级明确了管理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分段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理顺了我市砂管体制,进一步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年1月2日、4月8日、6月26日、7月17日先后四次召开芜湖市采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市级集中停靠点建设问题、长江黄砂禁采联合执法问题及“三无”涉砂船舶拆解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市、县(区)砂管能力和水平,保持对长江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夯实了管理基础。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中,水务部门主动与海事、长航公安、航道部门加强联系,在此基础上为了切实构建部门间联动协作平台制订《芜湖市长江禁采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并从水利、海事、长航公安和港航部门各抽调人员,组建市长江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联合执法行动和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扣押船舶的监管,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芜湖市长江河道黄砂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长江河道芜湖段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开展涉砂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集中停靠,规范管理 按照《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设置及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具体管理单位、管理人和责任人,规范设立集中停靠点相关标识标牌,严格执行持证移动制度。对每艘在停船舶实行“一船一档”定期上报,并安排专业看管人员对集中停靠船舶统一管理,集中停靠。为彻底杜绝“三无”采砂船舶,破解“三无”采砂船舶的难题,我市结合实际,研究拟定了芜湖市涉砂船舶整治拆解工作方案,按照“送、改、拆”模式依法分类处置现有涉砂船舶。同时细化方案,拟定了《长江芜湖段非法采砂船舶(采砂设备)拆除办法》,鼓励船舶业主自主拆解涉砂船舶吸采设备,通过船主申请到自行拆除再到组织验收的流程,逐批完成我市涉砂船舶拆除工作。
其四,建立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机制,强化水质管理。一是国家考核断面情况,今年1-9月份,我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6个断面中,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澛港桥、青山河查湾、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5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符合国家考核要求;黄浒河荻港断面水质均值为Ⅳ类,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二是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今年1-9月份,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等27个市级考核控制断面,均值不达标断面2个,达标率92%。三是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质情况,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的通知》,从2019年6月份开始,我市有26个断面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水功能区水质断面水质为Ⅰ-Ⅲ类之间,符合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其五,河湖划界工作稳步推进。全市1000km2河流5条444.6km,已划界320.1km;市级河长河流10条641.9km,已划界457.9km;全市1km2湖泊15个,已划界4个;市级湖长湖泊11个,已划界4个。
其六,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排查长江芜湖段干流及43条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做到“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对排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的排口开展溯源整治,通过“取缔关闭一批、整治规范一批、适当保留一批、归并整合一批”,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目前已制定芜湖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已开展初步排查,正在启动第二轮排查准备工作。
其七,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稳步提高。全市建成区内共有内河水系155条377.25公里,其中黑臭水体79条143.99公里(重度黑臭水体16条,轻度黑臭水体55条,季节性黑臭水体8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从2016年开始,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改善城区水环境。2018年底共完成73条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计划完成市区剩余9条黑臭水体整治并达到“初见成效”。截至目前油坊沟、板城垾、小江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其余6条还在整治阶段。
其八,《水十条》考核断面达标扎实推进。为进一步落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市政府于2018年8月印发了《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以县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委托芜湖水文局每月进行水质监测,随时动态监督河湖水质变化情况,对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
其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加强。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了《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和《芜湖市四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已经取得省生态环境厅技术审查意见,下一步将向省政府申请报批。开展无为县西河备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报批工作。依据新划分标准,无为县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无为县西河备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已取得省政府批复文件。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经排查,交办环境问题5个,已整改完成2个,其余3个环境问题由于施工工期长、汛期水位高等客观原因尚未整改完成,正在持续推进中。
其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和滨江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各单体的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正进行装饰装修、防腐、满水实验、工艺管道等施工,部分设备已供货到场安装,其中:朱家桥污水厂累计完成投资额约7675.12万元,占厂区建安投资的46%;城南污水厂累计完成投资额约5124.31万元,占厂区建安投资的53.94%;滨江污水厂累计完成投资额约3647.21万元,占建安总投资的71%。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累计完成投资额约12116.17万元,占厂区建安总投资的51.85%。朱家桥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累计完成工程投资额约986.55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3%;滨江污水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正在进行桩基施工,已完成投资约980.57万元,约占预算总投资的15%。污水主次管网及泵完善工程根据收水范围分为不同污水系统片区,涉及城南污水系统片区主次管网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其他污水系统片区主次管网目前已开工建设7条污水主干管及20条污水次支管,总长为40.454公里,其中黄山东路污水管道正进行支管土方开挖外运、围挡搭设、检查井砌筑等,累计完成投资额1933.32万元,占工程直接费90.9%;文化路污水管道正进行土方开挖、埋管、施工,累计完成投资2021.18万元,占预算投资的83%;镜湖路和中山北路进行土方开挖和埋管施工,分别完成投资额342万元和223万元,九华中路完成土方产值106万元。
其十一,全面落实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市6个国控断面纳入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范围。2019年1-8月,我市累计扣缴金额750万元,获得金额900万元。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根据《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黄浒河、裕溪河等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按月开展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2019年1-8月,全市13个断面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800万元,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1250万元。
其十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芜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农业部门配套制定了《芜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芜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方案》,全市390多个规模养殖场都编制了详细的治理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农业、环保部门联合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截止今年8月份,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达94%,装备配套率达100%。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将长江干流、漳河两岸的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纳入“散乱污”治理,实施关闭拆迁,对长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养殖场实施治理达标排放,打造美丽长江经济带。对长江干流0.5-5公里224户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治理开展回头看。县区上报224户畜禽养殖场(户)中关闭82户,拆除44户,治理达标98户。
其十三,长江干流岸线整治首战告捷。把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作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突出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启动位于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18个项目、不符合涉河建设方案许可办理规定的整改规范的40个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对于确需采取工程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的项目,最迟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
其十四,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深入推进。落实国家长江办《关于巩固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推进无证码头专项整治,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逐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持续开展内河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巩固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成果,杜绝非法占用河湖岸线。对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复绿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六月底完成并由交通运输厅整改验收。对全市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保持常态化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防止反弹。经多次检查、巡查,今年港口没有新增非法占用岸线现象。
其十五,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不断加强。一是积极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加快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治改造进度。全年度工作任务是完成400总吨及以上或核定载运船上人员15人以上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162艘,在册有效运营船舶完成率达到100%;1-9月份已完成121艘,在册有效运营船舶完成率已达到98%。二是大力推进港口船舶防治水域污染设施建设,在全市港口14个作业区分别建设新建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池、油污水收集池各14个。按照《建设方案》,2019年芜湖港7个港区作业区计划各完成1个船船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接收池。目前完成了一个码头的船舶污水收集池的建设,其他码头正在进行施工,工程量完成约30%,确保11月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其十六,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运输环节排查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主动督促港口企业履行社会环保责任,加强固废危废管理,坚决杜绝非法从事固废危废等污染物的装卸、运输、转运等作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各有关港口企业在危废货物卸、装船前,须在48小时前向辖区港航管理处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码头作业;并将相关船舶号及转运车辆号牌、单位等信息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危废货物属于危险货物类的,必须在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危险货物作业资质的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确保不发生危废固废非法转移、非法倾倒事件。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排查辖区内港口企业有无将污染物(水)直排长江现象,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同时加强对运输船舶的检查,有无运输危废固废等货物,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报当地政府处置。今年未发生一起固废危废在港口非法倾倒、运输、装卸事件。
三、2020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完成各类暗访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河长办督办、分办职能,按照属地政府限期整改、主管部门现场验收、整改材料上传销号的步骤,督促责任县区不折不扣完成市级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和7月中旬全市暗访大排查发现的市级河湖上的380个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开展市级河湖无人机航拍。对市级10条河流、11个湖泊进行全线航拍,通过查看拍摄资料,一是汇总出沿线各类涉河建筑物、泵站、水闸、河口等,分类型、分类别、分行政区划进行列表,生成坐标并完成图纸标注;二是汇总出沿线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三是汇总出三级以上崩岸警戒区、滨江公园段、东西梁山段和交叉建筑物(包括芜湖长江大桥、二桥、商合杭高铁大桥等)。充分发挥无人机巡查机动灵活、实时传输,力求做到河道内违法违章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维护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三是鼓励县区积极创建“示范河湖”。按照《芜湖市2019年度“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在市级“示范河湖”创建中,提倡跨行政区域以上、中、下游串联方式、左右岸并联方式或水岸联动方式进行创建,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促进河湖全线全域达标建设。创建工作列入2019年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加分项目,纳入激励机制统筹考虑,拟对2019年度验收确认并命名的市级“示范河湖”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