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7〕2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市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市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服务功能,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芜政办秘〔2017〕23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属地管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到2020年底前,高标准新建292座(二类及以上标准)公厕;对现有203座环卫公厕逐年进行改造。通过完善公厕布局,提升公厕标准,丰富公厕功能,真正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整洁环保、舒适温馨的如厕环境,不断改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厕新建。
新建292座功能完善、环保先进、新颖美观的公共厕所,其中,镜湖区108座、弋江区63座、鸠江区27座、三山区47座、省江北产业集中区3座、经济技术开发区29座、长江大桥开发区15座。新建公厕全部要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其中一类公厕数量占比50%以上,在繁华场所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应建设第三代公厕。
(二)抓好公厕改造。
对现有203座环卫公厕逐年进行改造,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原有空间不足的要进行拆建或者扩建,无法拆扩建的要完善配套功能。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公厕外立面、内墙、地面及顶棚装饰,设置管理间、工具间、第三卫生间,配备独立式便器,完善无障碍设施,电气线路及灯具改造,屋面治漏及保温隔热维修等。
(三)制定公厕建设、管理规范。
市城管局要研究出台《芜湖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明确公厕设计、建设要求,拓展公厕服务功能。出台《芜湖市公共厕所保洁管理标准》,规范公厕日常保洁、设施维护和监督考评。
(四)完善公厕导向标识。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芜湖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的要求,对现有公厕的室外指示牌(导向牌)进行重新设置,每座公厕需设置3块导向牌,并对门楣破旧的公厕灯箱进行更换,确保夜间灯箱不熄灭。
(五)开发公厕手机导航系统。
市城管局要积极开发公厕手机导航系统,实时提供用户附近的公厕位置,并具有导航功能。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方便市民找厕所、评厕所,最大限度提高现有公厕的被发现率。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的统筹、监督、考核,适时召开项目推进协调和调度会,推动、通报公厕建设、改造管理工作。
(三)市住建委:负责公厕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建设中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审批。
(四)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在控规中明确公厕布点以及公厕相关规划审批工作。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厕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以及土地出让中提出公厕配置要求。
(六)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落实公厕项目建设改造补助的资金安排。
(七)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将公厕建设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以及公厕项目立项工作。
(八)市环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公厕项目的环评及招投标工作。
(九)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负责公厕配套的供水、供电工作。
(十)市文化委:负责为第三代公厕的图书角等文化配套设施设置提供协助。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公厕建设改造的必要性,把公厕建设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将公厕建设与“贴近群众六走进”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资金投入。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公厕建设管理的经费投入。市财政对新建(改造)公厕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其中新建(改造)第三代公厕、新建一类公厕、新建二类公厕分别按照每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会同各区组成验收组,对公厕新建(改造)项目,组织验收,作为实际奖补的依据。
(三)规划设计。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公厕的规划工作。严格按照《芜湖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2013年—2030年》组织实施,对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投资等做出统筹安排,确保公厕建设用地。
公厕方案设计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因地制宜,符合地方特色,强调实用便利、节能节水和便于维护,不得低水平建设或追求豪华。做到与周围环境和谐,实用与美观相协调。
(四)建设管理。公厕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管、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和标准。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厕建设、改造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确保及时开工。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公厕建后的运行管理,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只建不管和管理不善的问题。鼓励外包服务,将公厕清洁、管护通过市场化方式交由保洁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
(五)督查考核。公厕建设、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区城市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城管办做好督查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
1.全市厕所建设改造计划表(2017—2020年)
2.2017年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厕所建设改造计划
3.2017年芜湖市城市公厕建设、管理任务分解表
4.2017年公厕建设、改造经费投入估算表
附件1
全市厕所建设改造计划表(2017—2020年)
序号 |
区域 |
2017年任务 |
2018年任务 |
2019年任务 |
2020年任务 |
||||
新建公厕 |
改造公厕 |
新建公厕 |
改造公厕 |
新建公厕 |
改造公厕 |
新建公厕 |
改造公厕 |
||
1 |
镜湖区 |
6 |
16 |
34 |
25 |
34 |
25 |
34 |
16 |
2 |
弋江区 |
10 |
33 |
18 |
0 |
18 |
0 |
17 |
0 |
3 |
鸠江区 |
5 |
1 |
8 |
13 |
8 |
13 |
6 |
14 |
4 |
三山区 |
3 |
11 |
15 |
10 |
15 |
6 |
14 |
7 |
5 |
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
0 |
0 |
2 |
0 |
1 |
2 |
0 |
3 |
6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0 |
0 |
10 |
3 |
10 |
3 |
9 |
2 |
7 |
长江大桥开发区 |
0 |
0 |
5 |
0 |
5 |
0 |
5 |
0 |
合计 |
24 |
61 |
92 |
51 |
91 |
49 |
85 |
42 |
附件2
2017年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
厕所建设改造计划
一、镜湖区
1.新建6座:镜湖新城1号公厕、镜湖新城2号公厕、九华北路公厕、神南路公厕、二街公厕、东郊路公厕。
2.改造16座:九莲塘公厕、赭山公园东大门、二十中公厕、少年宫公厕、两站广场、轮渡路公厕、长江台公厕、步行街公厕、市政公厕、宁渊观公厕、黄山园公厕、一中后门公厕、女人街公厕、赵家村公厕、绿影桥公厕、团结二村公厕。
二、弋江区
1.新建10座:九华南路与纬四路西北角、中山南路与文昌西路东北角、漳河路塔影垃圾中转站北侧、乌霞山路与花津南路交叉口西北角、长江南路与文津西路交叉口东南角、马仁山路与中山南路东南角(肥皂厂宿舍)、仓津路东侧距乌霞山路100米(发射塔北侧)、马仁山路与南塘湖路交叉口东南角、九华南路东侧烟草仓库入口南侧约100处、圣庭湖畔小区。
2.改造33座:中南建材城公厕、商业街1号公厕、商业街2号公厕、商业街3号公厕、商业街4号公厕、沐春园公厕、向阳公厕、月河菜场公厕、火龙公厕、牌坊岭公厕、白马集镇区公厕、白马36厂公厕、新镇三期公厕、新镇二期公厕、再就业一条街公厕、九龙新村公厕、马塘新镇公厕、弋江嘉园二期公厕、弋江嘉园二期公厕、大营社区公厕、澛港停车场公厕、火龙马铁厂公厕、南关公厕、会展中心公厕、新区大道公厕、澛港三期四区公厕、迎客松广场公厕、南瑞广场公厕、楚江府第公厕、三潭公园公厕、白马垃圾站附建公厕、原芜湖县管理办公室公厕、白马山海螺水泥厂宿舍。
三、鸠江区
1.新建5座:鸠兹家苑公厕、大阳垾公厕、鸠江北路公厕、神山路公厕、北京东路公厕。
2.改造1座:银湖路公厕。
四、三山区
1.新建3座:峨桥公厕、彭村许村公厕、高岗埠山头村公厕。
2.改造11座:东湾小区公厕、强湾小区公厕、泊口小区公厕、斋湾小区公厕、都门小区公厕、七房小区公厕、新窑小区公厕、江坝小区公厕、联群村公厕、浮山村道湾小区公厕、山湖村跃进小区公厕。
附件3
2017年芜湖市城市公厕建设、管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出台《芜湖市市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
市城管局 |
2017年9月底 |
2 |
出台《芜湖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试行)》、《芜湖市公共厕所保洁管理标准(试行)》 |
2017年9月底 |
|
3 |
开发公厕手机导航系统 |
2017年9月底 |
|
4 |
完成2017年新建公厕点位选址工作 |
各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
2017年9月底 |
5 |
完成2017年建设改造公厕方案设计工作 |
2017年9月底 |
|
6 |
完成辖区公厕指示牌设置工作 |
2017年10月底 |
|
7 |
完成2017年建设改造公厕招投工作 |
2017年10月底 |
|
8 |
完成2017年公厕建设改造工作 |
2017年12月底 |
|
9 |
明确新建公厕规划工作 |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局 |
2017年9月底 |
10 |
明确配套公厕验收工作 |
市住建委 |
2017年9月底 |
11 |
明确拆建公厕审批工作 |
各区城管局 |
2017年9月底 |
附件4
2017年公厕建设、改造经费投入估算表
区 |
建设第三代公厕 |
建设一类公厕 |
建设二类公厕 |
改造第三代公厕 |
2017年公厕建设改造资金总体估算 |
||||||
数量(座) |
费用 (万元) |
数量(座) |
费用 (万元) |
数量(座) |
费用 (万元) |
数量(座) |
费用 (万元) |
建设改造总费用(万元) |
区级承担费用 (万元) |
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 |
|
镜湖区 |
5 |
400 |
1 |
70 |
0 |
0 |
1 |
80 |
550 |
280 |
270 |
弋江区 |
4 |
320 |
3 |
210 |
3 |
120 |
0 |
0 |
650 |
340 |
310 |
鸠江区 |
3 |
240 |
2 |
140 |
0 |
0 |
0 |
0 |
380 |
200 |
180 |
三山区 |
0 |
0 |
3 |
210 |
0 |
0 |
0 |
0 |
210 |
120 |
90 |
合计 |
12 |
960 |
9 |
630 |
3 |
120 |
1 |
80 |
1790 |
940 |
850 |
备注 |
1.建设第三代公厕经费估算为80万元/座;一类公厕为70万元/座,二类公厕为40万元/座。 2.建设或改造第三代公厕按照40万元,新建一类公厕按照30万元,新建二类公厕20万元分别给予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