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芜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017年部门预算
一、 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协调部门,市文明办与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要求,部署全市宣传工作;指导市辖县区党委宣传部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工作;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直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指导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发布工作。
(4)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的“五个一工程”;对市文化委(新闻出版[版权]局)、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指导;领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5)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规划、指导我市新闻网站建设。
(7)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
(8)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市属高等院校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10)受市委委托,负责宣传部主管的干部管理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口各单位领导干部,指导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对市辖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工和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市委宣传部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调研室、理论教育科、宣传文化科、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组织干部科、创建指导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着力凝聚思想共识,着力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和引导,着力营造决胜全面小康舆论氛围,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着力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着力提升城市形象,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思想舆论保证。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6.3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91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6.3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了1760.6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全市‘三线三边’以奖代补经费”2000万元以及其他项目经费的部分调增。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794.7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822.98万元,下降50.39%,主要是调减了项目经费。其中,“行政运行(宣传事务)”预算386.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事务)”预算1042.7万元,主要用于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对外宣传及合作、“三下乡”活动、文艺精品项目扶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支出等;“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预算366万元,主要用于思想道德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创建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27.8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5.55万元,增长76.81%,主要是预算增加养老保险部分。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1.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0.8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4.7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4.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6.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2.9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78万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两年滚动增加调级工资,致使“住房保障支出”相应调增。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5.45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7.46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87.6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51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7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7年收支总预算1996.36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7年收入情况。2017年收入预算1996.3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199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66 万元,占29.43%;项目支出1408.7万元, 占 70.5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74.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7万元,用于采购办公用打印机和计算机。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收支预算总表
6. 收入预算总表
7. 支出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