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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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前,与大家见面。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各项重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下面给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93天,其中,优84天,良209天。污染天数为72天,其中,轻度污染65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1天,无严重污染天气。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1%;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5%;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值为9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持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58%;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09%

(二)水环境质量

“十四五”期间我市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10个地表水断面(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澛港桥、青弋江宝塔根、黄浒河荻港、裕溪河裕溪口、青山河当涂查湾、裕溪河三汊河、七星河乔木、青山河三里埂、西河入裕溪河口)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100%。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断改善。

(三)土壤环境质量

全市44个详细规划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且完成土地供应的地块,全部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四)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全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6.2分贝,较上年降低2分贝。各类功能区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噪声:全市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5分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3.5分贝。

(五)生态环境状况

 我市现有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14,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

(六)环境风险状况

全市固体废物废(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二、2022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排查整治,针对国、省、市控站点周边工地、企业、餐饮、汽修、焚烧、工程装修、散乱污等点源面源,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建立污染源清单;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采取走航+执法模式,累计检查企业114家,对88家重点行业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帮扶指导;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完成1157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超标排放黑烟车338辆。出台《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纳入依法治理范围;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全年累计完成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项目24个,分配资金1898.5万。

(二)水污染防治

坚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水质目标考核,在长江干流(芜湖段)及主要支流设置37个国、省、市控断面,动态监测,累计发布预警22次,水质达标率为100%;持续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全年13个断面累计产生生态补偿金、污染赔付金分别为625万元、250万元,产生年度奖励金1826万元;强化水污染防治项目支撑,全年共6个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获得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069亿元;持续健全城市水环境监测数据库,对披露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三)土壤污染防治

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管控和修复工作机制,全年共评审11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确保疑似污染地块应查必查。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库工作,南陵县历史遗留矿区污染源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补助。完成全市149个监测点位农产品产地协同监测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22年全市共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近477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79%

(四)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成立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印发《芜湖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完成3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9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

(五)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2022年,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督检查、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全年累计检查企业280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622人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8件,罚款金额2355.9539万元。持续实行带案下访及“绿桌恳谈会”制度,全年共开展带案下访49次,绿桌恳谈9次。全年受理各类环境投诉2756件,同比下降50%。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续两年荣获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以“谁损害、谁赔偿”为根本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2022年我市共完成生态环境赔偿案件13件,涉及赔偿金额400余万元,在2022年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议上,芜湖市就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作典型交流发言。

(七)坚持绿色发展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和《芜湖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无为市、南陵县已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其他县市区业已谋划启动。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鲍承富同志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称号,南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盛学锋当选中央文明办、生态环境部联合推选的年度全国百名“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先进典型。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水质目标管理,坚持完善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水体水质反复的长效机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持续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着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加强固体废物及核与辐射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管理,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快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坚持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和绿桌恳谈会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举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三是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继续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固废、危废跨区域处置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继续实施“双随机”检查和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对社会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有效扩大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模式创新。

 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