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26年“3·15”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3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市委宣传部新闻与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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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年的“3·15”是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本次新闻发布会是我市“3·15”系列活动之一。首先,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发布会安排,我首先介绍下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提纲相关内容:

(一)年主题的涵义为:各级消协组织要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以提升消费品质为目标,通过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加快消费维权提效、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助力消费提质扩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二)年主题的目标为:一是发挥维权枢纽作用,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二是完善消协组织建设,提升投诉处理能力。三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监督效力。四是推动消费赋能提质,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力。

下面,发布2026年“3·15”系列活动内容。

“3·15”期间,除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外,我市拟集中组织开展十九项活动: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举行“提升消费品质,共建芜优生活”消费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启动仪式

(三)开展“品质消费,芜优生活”消费宣传教育微视频“五进”活动

(四)开展“品质消费,芜优生活”消费体察活动

(五)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能手经验宣讲”活动

(六)开展“第二届芜湖特色伴手礼”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七)开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八)开展“3·15”走进党员教育先锋云课堂活动

(九)开展“提升消费品质,共筑诚信经营”消费维权指导会

(十)组织部分放心消费优秀单元(集聚区)参加全省百区千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公开倡议活动

(十一)开展“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宣传活动

(十二)开展“邻里法官”普法宣传活动

(十三)开展“公益诉讼护航食药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十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专题宣传活动

(十五)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活动

(十六)开展文旅领域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十七)开展互联网医院与全市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十八)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十九)开展“烟草消费维权沉浸式体验课堂”活动

下面,发布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报告。

2025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质量监管,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一)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化。深入开展“食安守护-2025”专项行动,针对制售假劣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全年共检查经营主体3.87万家次,查办违法案件2972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督导全覆盖,排查并整改问题9908个。全年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742批次,校园、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抽检覆盖率达100%。创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推广“农村食品安全责任袋”8591个,印发《农村食品销售“三六”合规指引》5260份,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有效。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排查等专项治理,共检查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7064家次,查办案件544件,建立风险清单4份,排查风险点93个。完成药械妆监督抽样770批次、检验700批次,收集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4817份,药械妆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

(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推进。聚焦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查办案件190件;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抽查学生用品75组、儿童玩具80组,查办案件6起。强化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完成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04组、风险监测74组,产品质量合格率96.8%,督促企业召回缺陷产品1765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力有序。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重点特种设备隐患、城镇燃气及燃气管道安全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5551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523份,查办案件138件。抽查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电梯160台,整改隐患567处;完成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945台,惠及家庭23850户,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水平显著提升。

二、从严监管执法,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一)广告秩序不断规范。开展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清风行动,严厉整治借重大活动不当营销、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等行为,全年共查办广告违法案件386件;强化广告监测,监测各类广告28.51万条次,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291条,广告市场环境持续清朗。

(二)计量监管切实强化。开展民生领域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共检定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各类计量器具3.25万台件,暗访集贸市场等重点消费场所50余家次,全年共查办计量违法案件71件,有力维护市场计量公平。

(三)民生价格严管严控。深入开展水电气、医疗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办价格案件132件,有效规范价格秩序,保障群众价格权益。

(四)网络监管持续加强。开展直播电商、平台经济、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等专项整治,编制印发《芜湖市网络直播电商合规指引》,排查直播间运营者649家、MCN机构30家,全年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13件,推动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五)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整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为开展现场检查6707次。排查食品生产企业610家、农贸市场341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13家、餐饮企业2991家、商场超市1077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风险1876个,立案查处165件,所有问题风险均闭环处置,消费领域秩序不断改善。

(六)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153件,集中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7吨,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强化消费维权,建设“芜优”放心消费环境

(一)消费维权效能不断提升。畅通维权渠道,构建12315、12345热线、线上APP、小程序及线下来信来函来访等多渠道诉求响应体系,确保消费者诉求及时受理、高效流转。健全实时督办机制,常态化开展办理质量评价,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处置质效。开展维权经验宣讲、业务培训和效能约谈督导,推动基层维权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5.7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25万元,咨询即时回复率、投诉举报按时处理率均保持100%。

(二)纠纷化解渠道更加多元。新增ODR企业(在线消费纠纷解决)47户,全市285户ODR企业全年共化解消费纠纷13070件,先行和解率达28.65%,居全省前列;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200个,实现重点消费领域、重点商圈全覆盖。成功获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优化消费环境试点项目。创新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数字化建设,出台《芜湖市消费维权服务站数字化建设工作规范》,搭建“云哨平台”,构建“消费者便捷维权、服务站规范处置、监管部门有力监督”新时代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动站点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运行”转变。在经开区、镜湖区率先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织密多元化解网络。

(三)放心消费培育持续深化。编制基础单元、集聚区及直播间培育提示手册,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多部门联合等方式为经营主体提供培育指导。建立市级放心消费培育库,入库经营主体1000个;获评安徽省放心消费优秀单位6家,成功培育芜湖市放心消费优秀单元58家、优秀集聚区4个;发展南京都市圈放心消费承诺直播间12个。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059户,全市总量突破1.3万户,放心消费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芜湖市局被省局表扬为2025年度全省放心消费建设先进集体。

(四)消费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围绕3・15、优化消费环境月等重要节点,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互动、消费体察、公开承诺等特色活动。制作7个“公益律师说消法”系列微视频,在轻轨、楼宇等多场景展播,全方位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紧盯节日消费旺季、网络促销等重要节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3篇,开展宠物行业、摄影行业消费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对预付式消费问题突出、投诉量高及处置效能偏低的企业开展约谈指导3场,在全国12315平台公示投诉信息37050条,在省消保委平台公示9家不诚信企业典型案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市场消费活力有效激发。印发《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助推消费提振的若干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围绕消费供给品质提级、消费环境秩序提优、消费维权效能提速、消费维权能力提升四个方面,制定二十四条措施,全面推动消费环境提质升级。成功举办第二届芜湖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经过初评筛选、网络票选、专家评审等多环节严格评选,最终从72家企业95款产品中优选出30款“第二届芜湖特色伴手礼”,助力本土特色品牌发展。开展“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发动22家企业近百家门店参与,创新开展“品质保障·放心消费”“公益抽奖”等特色活动,有效聚集消费人气、释放消费潜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与经济效益。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各方面协同发力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并肩,凝聚合力,共同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稿


2025年,芜湖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痛点难点,以司法审判为核心、多元解纷为抓手、便民服务为支撑、普法宣传为纽带,全方位筑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防线,为营造安全、公平、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消费纠纷案件审理总体情况

2025年,芜湖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423件,已全部高效审结,结案率100%。从审判效果看,以调解、撤诉方式实质化解纠纷的案件较多,上诉案件仅为15件,上诉率仅为3.54%,服判息诉效果良好,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举措

(一)强化专业审判,统一裁判尺度

全市法院均设立消费纠纷专业审判团队,针对新业态、新类型纠纷开展前瞻性研究,重点厘清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医美消费等领域的裁判难点,明确裁判思路。用足用好类案检索和专业法官会议机制,针对格式条款效力、惩罚性赔偿适用、预付款利息计算等关键问题统一裁判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做实繁简分流工作,对事实清楚、标的较小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或简易程序,提升办案效率;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及时转为普通程序,由院庭长带头审理,确保审判质量。

(二)完善维权途径,降低维权成本

依托微法院、云上法庭、律师服务平台等数字化载体,提供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云端开庭、电子送达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破解跨区域维权难、应诉成本高等难题,实现“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重点关注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的维权需求,提供法律咨询、上门调解等便民举措。针对消费纠纷特点,制作发布《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引导当事人规范表达诉求,提升维权效率。

(三)推进多元解纷,推动源头化解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审理”的全链条解纷体系。完善“法官+调解员”专业化调解模式,邀请特约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对小额简易、群体性消费纠纷开展先行调解,调撤率持续保持高位。深化“庭所联动”,联合市场监管、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建立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平台,实现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就地化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四)精准司法裁判,严惩侵权行为

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预付式消费纠纷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行为,精准发力、严厉惩处。对直播间隐瞒实情、商家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坚决支持“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合理适用“退一赔十”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预付式消费中商家单方迁址、闭店停课等根本违约行为,依法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返还剩余款项及利息的诉请。依法适用“举证责任倾斜”原则,合理降低消费者举证负担,适度加重经营者举证责任,破解“举证难、维权难”问题。对网络消费主体虚拟化问题,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精准界定实际经营主体,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普法行动,组织法官走进社区、商超、市场、企业、茶市等,通过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精选网络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违约、直播间售假等典型案例,通过法院公众号、视频号、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既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又警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推动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良好消费法治生态。


市检察院新闻发布稿


2025年,芜湖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之力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刑事打击力度

芜湖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等重点消费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始终坚持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办理危害食药安全案件。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食药领域审查起诉案件18件44人,依法提起公诉20件45人,有效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耕食药监管行刑衔接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工作,定期与人民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优化案件办理机制,持续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凝聚打击危害消费安全犯罪工作合力,切实筑牢人民群众食药安全检察防线

二、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专项攻坚破难题

2025年,芜湖检察机关以“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为抓手,聚集食品非法添加、网络餐饮、养老机构供餐等重点场景,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全链条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6件,制发检察建议70件,提起诉讼17件,诉请损害赔偿金230万元,切实以检察公益诉讼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守护民生福祉。

三、创新监督履职模式,凝聚消费维权共治合力

芜湖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履职模式,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消费权益保护体系。一是全面推行“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双惩罚工作模式。对食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追究公益损害赔偿,提升惩治力度。全年通过该模式办理案件17件,有力遏制“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良风气,推动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法治环境。二是健全检行协作机制。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通过现场走访、线索互移、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机制作用。针对母婴护理机构存在的食药安全领域问题,镜湖区检察院实现“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同向履职,并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合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零反弹”。

四、深化法治宣传,共建优良消费环境

芜湖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案件办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宣传。一是紧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推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科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筛选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以“案例 + 解读”形式讲解法律规定与维权路径。开展“案例进社区、进商超”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警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又引导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的消费安全氛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芜湖检察机关将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能动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持续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记者提问环节:

一、芜湖传媒记者:请问在2026年,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工作安排?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程锐:2026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把提升维权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提振消费。

(一)提升维权效能,拓宽化解渠道

实施消费维权效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书一函”,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消费纠纷调解品牌。严格规范投诉处置流程,保持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100%。深化纠纷多元化解,壮大ODR企业队伍,实现量质双升;在重点消费纠纷区域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持续扩大数字化站点覆盖面,力争2026年底前新增入驻站点200个,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处置、高效化解。

(二)规范市场秩序,守牢安全底线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严守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抽查与质量技术帮扶,推进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开展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深入整治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收费行为,扎实开展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加大重点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和不良导向广告查处力度。

(三)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实施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库动态管理,健全培育、评定、退出机制,在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领域树立一批标杆,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覆盖面。全力推进省级“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直播间”试点建设,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持续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创新消费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构建良性消费生态。

二、安徽日报记者:请问芜湖法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如何更好的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司法保护?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张先道:2026年,芜湖市两级法院将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营造更优消费环境为目标,持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工作,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为全市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1.提升专业审判能力:加强对医美,直播电商,数码智能产品,宠物经济等新型消费纠纷的研究和审判指导,完善类案检索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应对新型消费问题的能力,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筑牢司法保护防线。

2.深化多元共治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行业协会,消协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消费纠纷源头防控,联合调解,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司法+行政+行业"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凝聚全域维权合力。

3.升级便民诉讼服务:持续优化智慧诉讼服务,完善线上立案、调解、开庭、执行全流程功能,拓宽线下便民服务渠道,设立消费维权专门服务窗口,重点解决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的数字化鸿沟问题,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切实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4.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普法宣传,针对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开展双向普法: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并进行深度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指引作用,推动形成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风尚,让法治成为群众敢消费,愿消费的坚实底气。

三、安徽经济报记者:请问2026年,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领域有哪些具体工作安排?

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郑海涛:2026年,芜湖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领域,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更务实的工作举措,全面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从严打击消费领域违法犯罪,筑牢司法保护防线。始终严格贯彻落实食药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持续加大对食药等重点消费领域违法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完善案件办理指引,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始终保持对危害消费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是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强化民生领域公益保护。持续深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监督行动,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医美消费、养老消费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法律监督。

三是持续推进数字检察赋能,提升监督办案智能化水平。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搭建食药等消费领域犯罪数据库,整合案件数据、检测标准、监管信息等资源,实现案件线索智能预警、证据快速关联,以数字检察赋能消费维权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引导,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持续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消费维权领域典型案例发布与释法说理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普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动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