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区桥下空间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城管局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赵瑞
发布人: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规范市区桥下空间管理利用,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保障桥梁安全和公共利益,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芜湖市市区桥下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施行。
下面,我就《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作简要介绍。
一、起草背景
2018年,我市印发《芜湖市市区桥下空间管理暂行规定》,为早期桥下空间管理提供了支撑。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市区桥梁数量持续增加,桥下空间面积不断扩大,部分桥下空间存在闲置、无序占用、管理主体不清、环境脏乱等问题,既影响城市形象,也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随着市民生活需求升级,对拓展公共活动场地、增设停车设施、完善休闲服务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的诉求也日益迫切。
为科学盘活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明确管理职责,规范使用行为,保障桥梁安全和公共需求,依据《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为桥下空间的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提供法制支撑。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的核心规则和具体要求,构建起系统完备的管理体系:
(一)明确管理体系。确立“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利用、规范管理”的总体框架,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界定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桥下空间使用单位为日常维护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无使用单位的由对应管理部门兜底,确保每一处桥下空间“有人管、管到位”。
(二)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过境公路(不含高速公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和铁路桥梁桥下空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绿色低碳,安全第一、规范使用”的原则,兼顾桥梁安全、城市功能和民生需求。
(三)明确规划建设要求。推行“绿化、美化、彩化、亮化、生态化、文化”建设理念,建立“一桥一策”差异化利用模式,结合桥梁属性、地域特征等因素科学规划用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满足交通运行、市政应急保障等公益性需求,可用于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体育健身、文化展示、市政设施配套等城市服务功能;新建桥梁桥下空间利用设施原则上与桥梁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移交。
(四)明确使用与管理规范。建立桥下空间使用协议制度,明确使用主体、期限、范围、安全责任及退出机制;界定擅自设置广告牌、明火作业、违规搭建、损害桥梁等禁止性行为;要求使用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维护、保洁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一桥一档”和定期巡查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
三、创新举措
(一)推行“一桥一策”差异化利用模式。结合桥梁结构特点、所在区域功能定位、市民需求等因素,量身定制桥下空间利用方案,避免“一刀切”,提高空间利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桥下空间更好适配城市发展和民生需求。
(二)确立公益性优先导向。突出桥下空间公共资源属性,在保障桥梁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基础上,优先布局公共停车、市政应急保障、休闲健身、便民服务等民生类设施,切实回应市民对城市空间优化的迫切诉求。
(三)建立同步规划建设机制。要求新建桥梁将桥下空间利用设施纳入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流程,从源头优化空间布局,避免后期二次改造造成的资源浪费,提升空间利用的整体性和科学性。
(四)构建闭环责任管理体系。明确“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双重责任体系,厘清市、区、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的职责边界,破解以往管理分散、权责不清、执法乏力的问题,实现管理责任全覆盖。
(五)创新“协议管理+动态监管”机制。通过使用协议明确使用方的权利义务、安全责任和退出条件,配合常态化巡查、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桥下空间利用的契约化、动态化、全过程管控,确保规范有序使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区、开发区,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解读《办法》内容,提高社会知晓度,引导公众正确、安全使用桥下空间。二是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强化监管效能,严格落实“一桥一档”和定期巡查制度,依法查处违规占用、损害桥梁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管理能力与责任意识,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真正让桥下空间成为城市功能的“补充极”和民生服务的“延伸点”。
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和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芜湖日报记者:据了解《办法》是省内首个关于桥下空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我想了解一下《办法》适用于哪些桥下空间?
宗辉: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含高架道路、下同)、过境公路(不含高速公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和铁路桥梁的桥下空间。
桥下空间指桥梁用地红线内的陆域用地,包括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不含水面、铁路、道路、基本农田、河道堤防管理范围。
大江晚报记者:《办法》中提到了《芜湖市桥下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请问《导则》的编制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童身权:《芜湖市桥下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作为我市首个城市桥下空间改造和利用的规划指导文件,其编制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助力城市更新。导则弥补了我市桥下空间利用规划设计指导空白,将原有的“工程外观”打造成“社区景观”,将沉闷的“灰色空间”转变为多彩的“活力场所”,促进周边环境和功能的有机融合,优化城市景观和功能织补,为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强化空间复合利用,拓展基础设施空间。导则通过系统性设计指引,充分挖掘消极空间开发潜力,将原本被忽视或低效使用的桥下消极空间转化为多功能公共活力空间,通过分类设计引导,设置停车场、运动健身场地、公园绿地等民生设施,缝合城市功能断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三是推动桥下空间的科学规划与建设实施。导则强调差异化利用原则,结合城市特色风貌节点、桥梁属性、空间规模、周边功能、交通环境等要素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形成“一桥一策”利用模式,并提供从空间利用评估到建设运营管理的全流程指引,避免盲目开发,确保桥下空间利用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