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芜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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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芜湖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芜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内容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或通过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
电 话:0553-3111773;
邮 箱:whsghxx@126.com。
附件: 1. 芜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2. 《芜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024年12月6日
结果反馈
市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12月6日将《芜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全文刊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2024年1月6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依据 |
1 |
将我院(芜湖市海螺医院)列入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肿瘤专科医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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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采纳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号),“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十条规定,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三级综合、三级中医类、三级妇幼及其他三级专科医疗机构等的设置审批。结合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文中对社会办三级医院不提出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