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肢体残疾人当老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01-31 16:35:36 信息来源: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件编号: 23012855741 来信时间: 2023-01-28 17:31:36
信件类型: 我要求助 姓名: 晋****
信件内容:
芜湖市鸠江区芜湖市鸠江区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位肢体残疾人,不是肢体完全不能运用,是平衡不好,走路没问题,但如果上下台阶必须扶着,否则不稳。但我以后想当老师,因为我以前上学时碰到了很不负责任的老师,对我的学习生涯造成很大的影响,心里也造成阴影,老师对学生的影响不言而喻,从那时起我就想当一名老师,能教书育人,影响和改变那些不是很好的老师,又能让以后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老师的寒暑假也方便我们康复治疗,但我看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明确写着学校除外,是坚决不允许肢体残疾当老师吗?考行不行呢?能不能酌情考虑?谢谢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芜湖市12345热线 回复时间: 2023-01-30 15:20:36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从事教师行业首先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其中,第12条规定:两侧上肢或下肢不能运用(借助辅助工具不影响教学者除外)。芜湖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详情请咨询芜湖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53-3860324。 经办单位:市教育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53-386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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