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增加配偶姓名问题

发布时间:2022-03-15 10:05:12 信息来源: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件编号: 20220310032 来信时间: 2022-03-10 22:50:5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徐****
信件内容:
您好,我老婆结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只有我老婆一个人名字。最近交房了,可以办理房产证了,现在办证的时候想同时写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在线办理还是线下办理呢? 我们在皖事通上面在线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添加配偶那里无法添加其他人的名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督办中心 回复时间: 2022-03-11 16:27:34
回复内容:
 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共有人增加或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申请人与配偶可提交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结婚证、免税证明等材料,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份额变更转移登记。相关不动产登记事宜,请咨询0553-3836963。
经办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系人:万真, 联系电话:0553-585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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