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女职工产假时间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15 08:17:59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件编号: 21111561541 来信时间: 2021-11-12 11:13:0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刘****
信件内容:
请问芜湖市女职工产假时间有多少天?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1-11-12 12:23:44
回复内容:
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符合《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产假实际为158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实际为173天。2021年6月26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在修订中。针对目前延长陪产假及相关优惠政策,需依据省条例正式发布之后才能确定。
经办单位:市卫健委,联系人:鲍晓红,联系电话:0553-312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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