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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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江北地区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4月8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hu.gov.cn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wuhu.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江北新区指挥部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314室,邮编:241011。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3122770,联系人:刘工。
3、直接登陆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栏目征集公告“我要留言”中留言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8日
《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讲话要求以及安徽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8年修改)和《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新时代营城理念,建设高质量产业创新平台和高品质生活示范区。
第2条 法律效力
芜湖市江北大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指导大龙湾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法定文件,指导大龙湾片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3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绿色生态、复合共享、弹性留白、韧性安全”作为规划原则,促进芜湖江北有序协调发展,推动江北江南联动融合。
第4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
(4)《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5)《芜湖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暨总体城市设计》;
(6)《芜湖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30年)》;
(7)《芜湖市城市单元整体性控制规划》;
(8)《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枢纽设计(北广场方案设计)》;
(9)《芜湖市江北地区路网体系规划》;
(10)《芜湖市江北新城排涝及水系整治规划》;
(11)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年版)
(12)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5条 规划范围
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北至汤沟路、北湾路,西至江北东路,南至长安大道、和谐大道、无为大堤,东至无为大堤,规划面积38.47平方公里。
第二章 定位目标与发展规模
坚持以国家战略为导向,继续强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坚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坚持跨江联动、绿色发展,将大龙湾片区建设成为人文传承、创新融合、生态宜居的综合性功能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
第1条 片区定位
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是引领芜湖江北发展、促进合芜战略协同、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前沿阵地,它以人文传承、创新融合、生态宜居为特色,打造皖江地区水乡魅力绿湾、长三角合作创新前湾,建设“创智共享城、活力健康城、水乡人文城、生态安全城”。
第2条 创智共享城
高质量发展,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创和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构建芜湖融入区域合作发展的窗口和共享平台。
第3条 活力健康城
产城融合发展,创造健康、富有活力的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活动、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等丰富多彩的生活需求。
第4条 水乡人文城
绿色优先发展,传承芜湖江北圩田水乡地脉,营造特色文化空间,打造新时代水乡人文城市。
第5条 生态安全城
生态安全为底线,构建以生态适应性为基准,坚韧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节 建设目标
第6条 近期建设目标
到2025年,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联动江南主城区,集聚一定的创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优质活力社区,形成一定规模,片区框架初步形成。
第7条 远期建设目标
到2035年,基本实现协同合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成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区跨江发展示范区。
到2050年,全面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示范区,全面带动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发展趋向成熟。
第三节 发展规模
第8条 人口规模
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约49.0万人。
第9条 建设规模
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总建筑面积约3800万平方米。
第三章 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吸收新时代雄安新区和长三角生态绿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理念,延续水绿共生、圩田水乡的地脉空间,构建更绿色、更复合、更弹性、更共享、更韧性的城市空间格局。
第一节 规划布局
第1条 空间结构
尊重圩田水乡地区自然地理特征,科学利用场地现状,随形就势,构建“内外互动、水网引领、岛状组团、街道赋能、湾核集聚”的整体空间结构。
通过对外交通廊道实现江北与江南的联动、大龙湾片区与其他功能片区的互动;通过生态廊道实现片区内外蓝绿空间的渗透与融合。
依托现状水网进行整理,打造不同层次和尺度的滨水空间、生态与文化相兼容的公共活力空间,形成片区空间形态的基底性要素。
在水网基础上组织依形就势的路网结构,并形成一系列职能各有侧重的城市生活与复合功能区,以岛状组团的形式进行布局。
片区内规划形成“双核”,即芜湖北站站前区及长江前湾区,集聚商业中心、商务金融和体育会展产业、城市级文化设施,引领片区发展。
各组团之间、双核中心之间通过轨道交通TOD发展轴、组团联系发展轴以及网络化、多样化街道空间进行串联;其中特别强调滨江功能发展轴及街道网络对于片区空间的组织作用。
第四节 土地利用
第2条 用地规模与用地构成
芜湖江北-大龙湾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84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994公顷,依托主导功能,形成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用地(B)、综合用地(F)、交通运输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公园绿地(G)、水域(E)、区域与生态用地(H)九大类用地并预留规划留白用地。
大龙湾片区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
第3条 弹性留白
为促进大龙湾片区可持续、弹性发展,在通江大道以北、江北东路以东预留战略留白用地,该区域应以产业功能为主导,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的布局在控制单元内统筹考虑,具体用地性质与功能布局应根据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研究确定。
第四章 综合交通
合理布局城市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及各类交通枢纽场站,倡导“公交+自行车+步行”的绿色出行模式,引导培育绿色出行模式,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和交通运营服务智能化,构建便捷、安全、绿色、智能、高效的交通体系。
第一节 交通发展目标
第1条 绿色出行
以“公交+慢行”为主导,建构由步行系统、骑行系统、公交系统及轨道交通系统共同组成的复合型绿色智能交通体系。
第2条 智能交通
以数字城市和智能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打造城市智能交通运营管理体系。基于城市数据中心和交通管理中心,构建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决策的交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平台和用户终端的互联互通,实时发布交通运行信息,瞬时响应用户出行需求,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绿色共享交通服务。
发展需求响应型的定制化公共交通系统,智能生成线路,动态响应需求。采用交叉口通行权智能分配技术,保障系统运行安全,优先绿色交通出行,提升系统运行效率。
应用共享化智能运载工具和智能物流系统,实现智能驾驶运载工具的联网联控,推进智能驾驶运载工具的示范应用。
第五节 城市道路系统
第3条 道路体系
构建级配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通过便捷连通的干路网,满足大龙湾片区内外交通需求;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城市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微循环;以服务人为中心设计城市街道,保障交通出行,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小街区、密路网的路网体系。
第4条 公交系统
因地制宜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快速高效的公共交通快速通道,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增强安全、便捷和舒适度。充分利用智能交通技术,提供高品质、智能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大龙湾片区与芜湖主城区、合肥市提供快速的公共交通联系。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与住房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宜居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芜湖新区。
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1条 城市与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与片区级公共设施主要承担江北地区及大龙湾片区综合服务功能,同时承担部分城市级公共服务需求。规划范围内形成“两主八副”的公共服务体系,“两主”为城市级综合服务片区,以商业商务功能为主,集聚文化服务、城市休闲功能,分别位于站前区及长江湾头区;“八副”为各组团集聚行政、文化、商业商务服务或产业设施的组团公共服务中心。同时,结合组团格局及交通便捷地区布局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施、科研院所、体育场馆、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2条 两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单元级社区中心满足“十五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约1000-1500米左右,布局社区中心、派出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初中、小学、全民健身中心及多功能运动场、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社区便民商业中心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围绕社区中心、公园绿地、公交枢纽等布局。
小区级社区中心满足“五分钟”生活圈的服务需求,服务半径以300m-500m为宜,配建居民自治中心、警务室、社会组织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老所、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便民商业配套、幼儿园等。睦邻中心与公交系统及慢行系统紧密联系,与其他建筑复合建设,一般不独立占地,小区级公共设施结合睦邻中心、公园绿地、交通便捷地区进行布局。
第3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布局,其中幼儿园服务半径300m、小学服务半径500m、初中服务半径1000m,规划区内共设置6所高中、9所初中、21所小学,满足基础教育设施需求。
第六节 住房保障
第4条 住宅类型
规划鼓励多元化住房体系,包括普通住房、公共租赁房、配套公寓等多种类型,以舒适性居住为建设标准,满足自然通风和日照标准,保障整体居住水平均衡发展,构建宜居、健康、便利的居住环境。
第5条 职居平衡
各住宅组团功能相对完整,结合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设施合理布局就业岗位,协同周边产业片区,营造服务便捷、流动有序、职住均衡的生活就业环境。
第六章 绿地水系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宁静、和谐、美丽的自然环境,展现“水绿环绕,碧波荡漾,人与自然交融”的水乡美丽画卷,建设新时代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公园绿地
第1条 绿地系统
以分级配置、均衡布局、慢行联系为原则,在规划区形成“区域绿地—城市公园绿地”二级绿地体系。
区域级绿地系统结合组团之间河流水系设置生态休闲公园;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结合各组团内部设置各级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营造“园在城中”的绿色生活环境。
第2条 区域绿地
区域绿地系统结合组团之间河流水系设置风景游憩绿地,结合区位、地理条件设置生态休闲公园和周边林带。
第3条 公园绿地
单元级社区公园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单元级社区公园宜与社区中心统筹建设,并考虑居民活动需要,配套建设市民运动健身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
每个小区级社区布局2-3个邻里游园。结合睦邻中心或幼儿园设置,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1公顷,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多元化交往游憩和运动健身空间。
沿城市道路及水系建设绿化带,形成城市绿网。
第七节 水系
第4条 水系网络
规划由河、湖、沟、渠组成弹性水系,形成“河网密布、聚湖汇景”的片区水系景观。
第5条 水景与工程措施
衔接区域水系的景观功能和排涝功能要求,控制常水位、高水位、枯水位等不同水利条件下的水面率和水面标高,通过闸堰等设施的设置实现对水系水位的调控,保证水系水体的持续流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水景湿地系统,并规划完善水系调蓄的功能。
结合水系构建片区生态廊道,规划水系功能性湿地,配植符合地域特征的本土植物群落,营造局部鸟类栖息地,实现生境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优化生态系统结构。
结果反馈
我局在市政府网、市政务公开平台、本部门网站“规划公示”“意见征集”等栏目发布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现对公示期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4月8日)收到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作如下说明。
2021年4月9日
为使《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将《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8日—2021年4月8日,现已完成公示。
公示阶段,总共收到8条主要调整建议,主要是针对道路的线型、红线宽度等的优化,以及局部地块容积率指标的调整,为兼顾合理的调整需求和规划的引领作用,对其中部分建议予以采纳,对部分未采纳建议予以说明。
规划成果中采纳了关于和谐大道、合肥路的线型调整建议;采纳了关于江北东路红线与已批复江北医院用地线之间存在矛盾,将江北东路向西偏移10米;采纳了长安大道红线宽由原来的44米调整为50米的建议;采纳了站北围合区部分地块容积率指标调整的建议。规划成果中未采纳关于和谐大道(楚江大道至长安大道段)拓宽至60米的建议;未采纳吴越路主线下穿长安大道和南京路的建议,采用主线上跨,辅线平交的形式;未采纳湾谷科技园南面增加城市道路的建议,可增设人行出入口。
1、关于和谐大道的调整建议与落实情况
调整建议1:(通江大道以北上跨裕溪河段)线位调整
(1)现状裕溪河弯道区域内的航道半径为360m,不满足二级航道要求,远期将加大航道半径,因规划线位距弯道区域仅87m,远期航道治理后将影响上跨裕溪河桥位,故需对规划线位进行调整。
(2)规划线位上游规划有合肥港,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上跨桥桥位与港口间距宜不小于200m,调整后线位满足规范要求;调整后线位线性较顺直,技术指标高,行车舒适性好。
采纳情况:规划中予以采纳,按照建议线形调整,并对涉及到的用地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建议2:局部线形微调
(1)①、③号圆曲线为R=800m未设置缓和曲线不满足规范要求(60km/h)。
(2)为减小调整后线位与原规划线位偏移值,将①圆曲线半径由800m调整为765m并设置缓和曲线,将③号圆曲线半径由800m调整为795m并设置缓和曲线。
采纳情况:规划中予以采纳,按照建议线形调整。
调整建议3:和谐大道(楚江大道至长安大道段)控规中为44m,建议调整为60m,与现状和谐大道断面保持一致,发挥和谐大道交通干道作用。
采纳情况:本条建议未在控规中予以采纳,原因如下。
在规划范围内和谐大道按照44m双向6车道进行规划,并对交叉口进行了展宽,红线两侧均规划有绿化用地,目前的44m能较好的满足主干道的通行能力需求,集约用地,同时街道尺度又不至于对城市造成较大的割裂。如果未来道路通行能力达到饱和,可以借用绿化带进行拓宽。按照新城的人口和产业集聚时间推算,44m道路在其设计年限内可以满足道路通行需求。因此不建议此项调整。
2、关于江北东路的调整建议与落实情况
弋矶山医院北区按原有江北路网专项规划进行的土地转让,原江北路网专项规划江北东路红线宽为30m。
江北路网专项规划与弋矶山医院红线关系图
经方案评审中的规划局意见,医院土地已完成出让,修改较为困难,建议修改道路线形或者断面,则需相对应的调整最新的江北大龙湾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北大龙湾控规中江北东路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4m,西侧医院红线侵占控规中江北东路红线约10m,东侧医院红线距离规划支路红线约20m。
建议方案一:将江北东路线位向西偏移10m,控规线形相应调整。
建议方案二:控规线形不变,将道路控规红线由44m调整为30m,与江北路网专项规划一致,则道路红线与医院红线不发生冲突。
采纳情况:按照建议方案一进行道路线位向西偏移10米。
3、关于合肥路的线位调整建议与落实情况
规划线位存在的问题:
(1)①、②号圆曲线半径为R=600m未设置缓和曲线不满足规范要求(60km/h)。
(2)③号圆曲线半径R=1804.9m偏角值约为4°(曲线长度约为127m),不满足规范规定的小转角平曲线最小长度(175m)要求。
规划线位
具体调整建议:
(1)①、②号圆曲线两侧设置缓和曲线。
(2)将③、④号圆曲线半径改为1300m,调整后偏角值约为15°满足规划要求。
调整后线位
采纳情况:控规采纳该建议,并按照建议线形进行调整。
4、关于吴越路的调整建议与采纳情况
调整建议1:
吴越路与长安大道节点控规竖向标高为7.7,南侧175m为规划水系,最高水位5.5m,若吴越路主线下穿长安大道,吴越路与长安大道节点竖向需调整至9.5,规划水系位置需向南平移60m,方能满足需求。
采纳情况:吴越路主线上跨长安大道,地面辅路与长安大道按照规划标高平交。涉及到水位和道路竖向等内容应以详细竖向设计为准。
调整建议2:
吴越路与南京路节点控规竖向标高为6.6,交口南侧为规划水系,节点标高需上抬至9.另外若吴越路主线下穿南京路,规划水系需向南平移230m。
采纳情况:吴越路主线上跨南京路,地面辅路与南京路按照规划标高平交。涉及到水位和道路竖向等内容应以详细竖向设计为准。
5、关于嘉兴路的调整建议与采纳情况
控规中大龙湾N7路与吴越路为节点互通立交,但大龙湾N7路(交通性次干路)的道路等级不如嘉兴路(交通性主干路),且大龙湾N7路向北被长江三桥收费站隔断,嘉兴路向北直达沈巷,交通功能强。因此建议修改控规路网格局,将嘉兴路(长安大道南段)线位向西调整至隧道口350m外。同时在改线后嘉兴路节点设置立交,将嘉兴路与吴越路节点作为交通转换点。
建议按下图调整:
采纳情况:吴越路与N7路的互通立交,主要为到达此片区的交通服务,去沈巷的交通可直接利用吴越路快速主线直接北上,不建议其利用嘉兴路穿越大龙湾启动区。
6、关于湾谷科技园项目的调整建议与采纳情况
湾谷科技园位于芜湖市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大龙湾片区、北面为通河路、西面为站西路,南面为水系和站北路,东至站东路,目前基地周边仅通过西侧的站西路和北侧的通河路与城市相连,湾谷科技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79万平方米。体量较大,后期交通流量也很大,对标国内一流科技园区建设标准,为使项目更好的与城市,尤其是与芜湖北站的衔接,以及更加便捷的对外服务和交流。设计建议南面增加出入口和道路,即芜湖北站西侧道路向北侧延伸,穿过河流,与基地相连。增设的道路宽约24米,长度约111米,为保证水流畅通,中间设一座桥,增设道路见图中斜线范围。
采纳情况:规划道路网密度根据大龙湾片区整体考虑,满足交通量及使用需求,湾谷科技园南部支路可作内部地块道路控制,另外,此段道路将对站前水系景观造成较大的破坏,因此不建议再增加市政道路,可设置一个人行入口。
7、关于长安大道红线宽度的调整建议与采纳情况
长安大道为交通性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4m,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2号线沿道路南侧绿线布设,控规断面如下:
长安大道控规断面
控规断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机动车道宽11m,车道划分为2×3.25m+3.5m,仅能满足规范最小车道宽度要求,考虑道路建成后长期作为周边地块开发建设的运输通道,大型工程车辆及运输车辆较多,车道宽度过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行车体验感较差,建议车道宽最少按3.5m控制。
2.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非机动专用道路面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结合芜湖市既有道路建设及运营经验,保证慢行体验,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4m。
3.长安大道规划为大龙湾片区主要的城市景观大道,道路景观要求高,规划2m宽侧分带无法种植乔木,绿化效果无法保证,建议侧分到宽度不宜小于3m。考虑轨道2号线方案目前尚未确定,仍有调整为路中布设可能,中央分隔带建议至少按4m设置。
综上分析,建议将红线宽度调整为50m,保证道路行驶体验感,且能保证道路的景观效果。推荐调整断面如下:
长安大道推荐断面
采纳情况:控规采纳该建议,将长安大道红线宽度调整至50米。
8、关于部分地块容积率指标的调整建议与采纳情况
(1)站北围合区为大龙湾片区启动区,容积率适当降低可以缩短建成时间,尽快形成产业承接平台,且便于国有公司资产运营和产业招商。
(2)周边高铁站、省临床公共卫生医院和皖江学院楼层普遍不高,适当降低容积率不影响该区域的天际线。
(3)大龙湾高层主要集中在大龙湾片区中央商务区,站北围合区位启动区,容积率适当调整符合片区定位。
因此,建议同比例适当调低以上项目地块容积率,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湾谷总部经济园项目位于站北启动区A2-22-02地块,规划容积率3.5,建议调整为2.2;
湾谷数字软件园项目位于站北启动区A2-23-02和A2-28-01地块,规划容积率4.0和3.0,建议调整为2.5和2.0;
青年创业城一期项目位于启动区A2-27-01地块,规划容积率3.0,建议调整为2.0。
采纳情况:控规采纳该建议,按照建议调整相应地块的容积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