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慢性病补贴政策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19 16:20:51 信息来源: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件编号: 20210115003 来信时间: 2021-01-15 10:32: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丁****
信件内容:
您好,我先说一下我们遇到的情况。 我们是无为市下面行政村一个普通家庭,农业户口,爸爸今年50岁,妈妈51岁,生育了两个女儿。爸爸妈妈和我在外务工,妹妹上初一寄宿在老家。去年爸爸检查出来患了帕金森,医生说这是治不好的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后面还会慢慢加重,爷爷奶奶身体也不好,因为我们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多政策不了解,也不知道系列问题可以咨询谁,所以麻烦您了。 关于农业户口生育两个女儿家庭当地有什么补贴吗? 农村合作医疗我们有买的,在外地医院挂号开药能用吗?关于长期服用慢性药当地有补贴吗? 贫困家庭符合哪些条件? 这一系列问题详细的解决办法可以去当地什么地方咨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无为市 回复时间: 2021-01-15 17:11:56
回复内容:
    经沟通,诉求人表示户口在无为市开城镇,父亲刚在医院诊断为帕金森病。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帕金森病属于普通慢性病范畴。诉求人可前往开城镇镇卫生院医保窗口填写《无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门诊检查报告或化验单等材料申请认定该慢性病病种,医共体牵头医院将定期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评审通过后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慢性病诊治的凭相关发票和材料可享受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
    目前,在全国异地结算系统中暂时还不能支持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进行门诊异地结算。 双女户及申请贫困家庭等问题因涉及家庭具体情况调查,政策内容较为复杂,已建议留言人咨询扶贫办,电话6612631。经办单位: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53-66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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