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问题
信件编号: | 20200923007 | 来信时间: | 2020-09-23 15:00:04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许**** |
信件内容: | 本人女,已婚,户口在福渡镇新河自然村,不想迁入老公所在的户口处,现在想和父母分户,单独立户,家里有两处宅基地,问了村上的村委会,给我的回答是男的可以单独立户,女的不行。因这个原因不予分户。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希望领导得以解决 |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 无为市 | 回复时间: | 2020-09-25 10:18:55 |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根据《芜湖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独立生活条件的家庭,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家庭户:(一)房屋产权证;(二)土地使用证;(三)公共租赁房屋或廉租房使用证明;(四)其他房屋证明。已请留言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镇户籍审核部门予以审核把关。
经办单位:福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小伟
联系电话:0553——6640153
|
智能预答复信息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智能预答复时间
智能预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