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问题
信件编号: | 20052783521 | 来信时间: | 2020-05-22 15: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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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Z**** |
信件内容: | 马上要办理退休了,医保还没买够年数,怎么办? |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0-05-26 11: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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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按政策规定退休(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自退休(职)之月起,累计实际缴费年限达到本市统筹范围内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方可申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本市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须以申报时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5%的比例予以一次性补齐。
在本市统筹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单位职工、个体人员和退休人员(指在本市存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各类人员),享受统筹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本市统筹范围内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不得低于15年。”具体缴费年限办法参见《关于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12〕603号)
经办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杨程
电话:0553-388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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