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慢性病政策
信件编号: | 20050962851 | 来信时间: | 2020-04-27 15: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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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王**** |
信件内容: | 家里亲人突发急性脑梗出院,通过医生了解到有慢性病特保。想了解一下申报程序,报销额度跟流程!谢谢 |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0-05-08 08: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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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办第20042766270065号市长热线交办单收悉。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与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高血压(Ⅱ、Ⅲ级)、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属于普通慢性病范畴。王先生可前往泉塘镇卫生院医保窗口填写《无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附上往年住院记录和相关门诊检查报告、化验单等材料申请认定该慢性病病种,市新农合中心将定期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王先生表示对政策表示理解并答复满意。
经办单位:市新农合中心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53-661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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