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09:30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以来,我市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交流不回应、在线服务不实用”等“四不”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网站内容建设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为继续贯彻落实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文件精神,巩固2016年全国政府网建设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检工作,我市将加大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力度,继续“从严、从细、从实”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定期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对市政府办公室月度监测报告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指定栏目。

为便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交流和沟通,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了“工作群”(QQ群号:158923902)。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工作部署、技术探讨、材料报送等均通过该群完成。各县区、各部门指定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本单位政府网站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应申请加入该群,做好上述工作对接和交流,因工作变动的,需及时做好人员增补。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系统维护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的信息数据是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各级政府网站抽查、检查的信息来源和依据。各单位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维护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修改完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相关内容。 确保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信息内容与“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栏目完全对应,并做好动态维护。

    三、继续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力度

    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58家政府网站开展月度监测,重点监测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性情况。如在被监测期间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或各项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合格”网站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或连续2个月度被判定“不合格”,市政府办公室将对“不合格”网站                                        关停,并每次扣减当年政务公开考核得分的10%。

    四、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继续强化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应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政府网站及其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各单位因停电、改版、技术维护等原因影响政府网站对外访问的,需提前24小时向市政府办公室纸质件报告,通过相关渠道向公众发布信息;网站发生技术故障、安全事件导致网站无法访问的,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妥善处理,恢复正常访问后需及时报告。

    五、严肃问责和严格监督

    自2017年起,对在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中因工作不力,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部门和单位,每次扣减当年政务公开考核得分的15%,限期整改直至关停网站。出现严重错误、疏漏,被国务院办公厅直接通报批评的部门和单位,将立即要求关停网站,当年政务公开考核得分按零分计算,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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