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留言办理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5-01-08 20:13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加强和规范人民网网友给省长市长留言办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6月27日
 
芜湖市加强和规范人民网网友给省长市长留言办理工作规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长信箱、省长热线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4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的建设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4〕101号)的要求,在对《芜湖市办理人民网网友给省长市长留言工作规定》(芜政办秘〔2010〕132号)修订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一、人民网留言办理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市长热线办公室(暂与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牵头负责转办、指导、协调、督办、考核和定期会商工作。芜湖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各成员单位是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办理工作负责。
     二、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人民网留言专门办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
     三、市长热线办公室统一接收、认领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中涉及芜湖市的内容以及人民网网友给芜湖市市长的留言,并根据人民网网友留言内容分类、登记、分办转办。各承办单位应及时接收、办理市长热线办公室转交的人民网网友留言。
     四、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原则:对应急类留言,承办单位须立即办理,并在交办的当日答复留言人;对咨询类和求助类留言,承办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投诉类留言,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办单位的回复意见,必须依法依规、态度诚恳、通俗易懂、直接具体、统一规范,并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五、人民网留言办理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对人民群众要求保密的诉求事项及留言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扩散可能对留言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不得将检举、控告类信件转至被检举、控告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传播领导同志对有关信件的批示等。
     六、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人民网留言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日受理、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等制度,完善承办单位与党委有关部门、信访部门会商机制;加强对办理进度的跟踪督促,定期对办理结果开展“回头看”和组织现场督查。
     七、市长热线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对各承办单位人民网留言办理情况进行日常考核,考核办法按照《芜湖市12345政府服务车督办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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