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芜湖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信息办、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等8家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
2.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信息办、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等8家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不服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提倡署名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机关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