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21-01-15 08:26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决担起“共抓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

2018年,市林业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启动长江岸线复绿提质工程,着眼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在“建新绿”上见行动,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两岸绿化,加强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

历经三年蝶变,一段段生产岸线变身为生态屏障、景观长廊,一座座公园、一片片林地代替码头、船厂……徜徉江畔,绵延194公里的长江芜湖段,芦苇摇曳,鹭鸟齐飞,成排成片的绿树错落有致,长江两岸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景象来之不易。2020年,我市扎实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提出创新举措,以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保护长江岸线绿化成果,助力构建皖江生态屏障。具体要求是:在落实现行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长江大保护行动,全面停止长江岸线范围内林木商品性采伐,把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森林划定为市级公益林,市财政按照每亩每年50元的标准安排生态补偿资金,鼓励县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

“公益林补偿,是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付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长江岸线生态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的作用,对生态环境有着积极影响,但因长江岸线森林缺乏专业管护,出现树种单一,林木蓄积量低,易产生虫害等问题。将商品林提升为公益林,不仅可以更好地实施管护,还能因地制宜优化树种。

“以前长江岸线大多栽种生长快、抗性强的杨树,但这些杨树一到春天杨絮漫天飞。划定为市级公益林后,就可以根据情况,在迎水面选用耐水的优良品种,例如柳树、水杉、池杉等,而在有些地势较高、不受汛期水位上升影响的地段,可以选种樱花、紫薇等景观树种,有利于高标准打造富有层次感的沿江绿化林带。”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长江岸线“建新绿”是确保长江两岸“应绿尽绿”,而划定市级公益林,就是要让长江岸线由“绿起来”变得“美起来”。

“实施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被列为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重点项目之一。我市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芜湖市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和《芜湖市市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规定市级公益林的区划原则、区划范围和区划方法,明确市级公益林如何保护、建设和管理。

2020年12月31日,第一批8042亩市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通过市级验收,标志着我市市级公益林补偿工作全面启动。 第一批划定的市级生态公益林主要是长江和一级支流青安江两岸生态脆弱和敏感区域的生态环境,范围从鸠江区黄山寺到无为市牛埠镇。“预计2021年上半年,补贴就可以发放到位。”

“区划界定不是一划了之,补偿资金更不是一给了之”,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级公益林区域明确市级林长领衔负责,统筹推进林长制“五绿”任务,建立“一林一档”、编制“一林一策”、配齐“一林一技”、配强“一林一警”、配好“一林一员”,强化管护。林权所有人需要签订“市级公益林界定书”,管护协议里,划定了四至界限,小班分户管理,以及需要尽的义务。

“2020年是我市探索实施的第一年,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加强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的试点,除了保障长江岸线生态建设成果,也是为全面推广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积累经验。为了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富民效果,后期我市还将逐步扩大市级公益林的范围和面积,不仅要实现长江岸线的全覆盖,还计划把湿地、自然保护地内的林地也纳入进来。

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领导、规范队伍,不断提高公益林的管护成效,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同时,寻找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逐步建成生态功能强、景观效果好的高标准高质量生态公益林体系,并鼓励和支持在生态公益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更加突出绿色生态惠民、绿色生态共建、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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