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有478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20-10-31 08:41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记者从30日上午从市城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市已有1587家党政机关、公共机构、736个各级各类学校、478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

我市自2018年启动工作,2019年全面铺开,2020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计划到2022年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今年,在197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上,我市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为重点,在各县区各选择1个镇街开展垃圾分类,进一步增加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试点数量,示范片区内累计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已有281个,预计年底数量达到494个。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四分类类别组织实施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投放强基础。加强前端分类投放建设,公共区域、街头巷尾配套成组分类容器14785组,贴标分类容器23771个。大力推行居民小区集中投放模式,小区建设1119处四分类集中投放点。“中端+”规范转运补弱项。开展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垃圾收运市场整治工作,推进收运单位公司化、标准化、规模化,引导收运单位配备分类收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配置四分类垃圾收集车辆846辆。“末端+”加快建设拉短板。全市建成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生活垃圾填埋厂、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有害垃圾处理厂,在建的还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四分类垃圾分别进入各自终端进行处理。

我市建立市、区(县、市)两级考核机制,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每月开展督查考评,对县区、镇街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重点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宣传氛围营造、现场分类实效等内容,考核结果和资金奖补直接挂钩,通过考核机制巩固提升垃圾分类成果,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下发各类通报250期。今年又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百日专项执法行动,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以及垃圾收运企业履责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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